劳务报酬个税计算公式2020年?个税计算公式?

劳务报酬个税计算公式2020年?个税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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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所得是怎么扣个人所得税的呢?

.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

①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②次的规定

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所得额;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此外,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2)应纳税额计算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 30% 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1 含税级距:不超过20,000元的 , 不含税级距:不超过16,000元的 20% 速算扣除数 0

2 含税级距: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不含税级距: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速算扣除数 2,000

3 含税级距: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不含税级距: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 速算扣除数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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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所得,不超过800元,不用交税

超过800不到4000的,扣除800后乘以20%

4000元以上的,乘以(1-20%)之后再乘以20%。

超过2万的加征50%

因为你的目的是要“开劳务发票”,不是单纯的去缴个人所得税,税务局不会按月开发票的,可以给你开一张发票(一年的),开劳务发票还要交营业税及相应附加的。一楼的计算方法也是不对的,那样的算法是按“劳务报酬所得”,而你开“劳务发票”要交营业税,这时缴个人所得税都是定率征收,一般为2%左右(各省不一样),具体缴的税种有:在地税开具发票。

1、营业税按营业额的5%;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市);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

4、印花税按营业额3/万;

5、个人所得税,一般都采用定率征收,税率为2%左右(各地不一致)。

6、开发票要带相关资料:

1).技术服务相关协议发复印件付款方付款证明

2).经办人(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付款方税务登记复印件

Q2:深圳劳务报酬3000元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该缴纳440元个税,个税计算看起来复杂,但是合理利用工具app就简单多了,个税管家我觉得挺好的,也是专业的个税计算器。

劳务报酬按3级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所得额不超过20 000,20%税率

应纳所得额超过20 000至50 000,%30税率,扣除数2000

应纳所得额超过50 000,%40税率,扣除数7000

Q3: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税的时候,用劳务报酬所得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一次劳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则减除八百元的费用,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Q4:如何计算个人劳务交个税

要是那本说算是你的销售?

要是别的呀!!?

根据个人所得税 法 规定

你写书得到的应该算稿酬

稿酬 按你收的钱*20%*70%算的

稿酬 国家还有优惠 打7折交你是收稿酬吗

不正确.

劳务报酬所得是可以扣除相关的税金的.

现在没有那个笨蛋在交劳务发票之后的个税,劳务发票分几个活着的人开,就可以了

Q5:个税计算公式

个税的项目很多,根据不同的个税项目有不同的个税计算公式,下面简单介绍如下:

1、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项目,比如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及劳务报酬所得,根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个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对于其他个税项目,一般适用比例税率计算公式,比较简单些,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8000-3500=4500 (扣除个税免征额3500元)

4500*10%-105=345  (4500元适用于税率级数二)

 

工资8000,需要缴个人所得税:345元

 

税前工资8,000.00元 五险一金0.00元 缴纳个税345.00元

税前工资 8,000.00

五险一金 0.00

起征点 3,500.00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 8,000.00 -0.00 - 3,500.00

= 4,500.00

应纳税所得额 4,500.00,参照税率表,得到税率 10%,速算扣除数 105.00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0<X≤1,500) 3% 0

2 (1,500<X≤4,500) 10% 105

3 (4,500<X≤9,000) 20% 555

4 (9,000<X≤35,000) 25% 1,005

5 (35,000<X≤55,000) 30% 2,755

6 (55,000<X≤80,000) 35% 5,505

7 (X>80,000) 45% 13,505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4,500.00 × 10% - 105.00

= 345.00

税后工资 = 税前工资 - 五险一金 - 应纳个税

= 8,000.00 - 0.00 - 345.00

= 7,655.00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现行方法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计算7级标准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 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工资8000,无任何加减。如果和计算?——(8000-3500)*10%-105=450-105=3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