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律师咨询(劳动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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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工法律师在线咨询,我在4月25号辞职的,根据合同应该是等一个月后不干了,今天我们店长和我闹矛盾

4月份你已经工作过的天数的工资必须支付,即使你明天开始不去了,之前的工资也得给,不过辞职需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也就意味着你应该再坚持1个月,当然到5月24日的工资、社保、住房还是要给你的,你要是现在开始就无故不上班,公司就可以说你是矿工,那么你就存在过错,保不齐公司拿这个说事,拖欠你之前的工资不给,可能会产生争议。

如果你能举证公司威胁你让你上班的话,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立马就不用再去公司了,你还一点儿过错都没有,如果公司不支付你之前的工资,你可以去你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部门告公司。不过举证是关键,你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公司威胁你,光靠一条短信,实话实说,法律效力不是很足。

我觉得你可以再去公司坚持一个月,要是店长敢打人,那就变成刑事犯罪了,严重是要判刑的,他敢光天化日之下就打人?没王法了吗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一旦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及时结清你的工资。

3.公司无权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工资。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处理未果,可申请仲裁;仲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好!

1、你和店长之间的矛盾不影响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履行;

2、工作到哪天,工资就应该支付到哪天;

3、你可以给公司汇报这件事,看如何处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有权利

Q2:劳务纠纷法律咨询

1、《解除合作协议》在这个诉讼里没什么用,你还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没有做工商变更登记。不过话说回来了,不管是你还是你朋友,都是股东啊,工人只能找公司来支付,跟你两签不签协议没关系。

2、对于诉讼而言,工程是公司盖章没问题,但工人没有合同,欠条上没有公司盖章,且你朋友也不是法定代表人,所以可以尝试主张雇佣工人的行为是你朋友个人行为,并非公司行为,应当由他个人来承担责任,或者直接说这个欠条跟工程没关系。(好像这样对工人不太友好)

3、至于你和你朋友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解除合作协议》的相关内容来解决,也可以通过刑事报案,说他职务侵占,卷走工程款。

Q3:劳动法律咨询

一、首先明确的是,你老公和A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在仲裁裁决继续履行与A公司合同的情况下,和B公司所形成的关系为劳务关系。

二、如果A公司认为是其安排你老公到B公司工作,那么它必须承担安排了工作的举证责任,即由A公司证明它安排了你老公到B公司工作,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三、如果B公司能站出来为你证明并不是A公司新安排的工作,那么对你方是很有利的。

四、A公司没有按照仲裁裁决继续履行合同,没有通知你老公回去上班,违反了劳动合同,构成违约,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我给你上面作一下分析:要点主要是A-B之间的关系问题。A与你老公的劳动合同、你老公在B公司上班。这官事其实很好打,你们的目的是为了让A公司给付没有安排工作期间的生活费和补缴保险,其实A-B有关系也不要紧,主要是要确定你老公去B上班并没有受A的影响,A在这期间应该说根本就没有过问过你们的事情。

请专业劳动法律师代理。

就你所述,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请位律师帮助你。

Q4:劳动合同法在线咨询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您好您的问题是不属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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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新合同中提到的2次签订合同

属于合同变更,不属于2次签订劳动合同

不属于。变更协议是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对原有合同的修改。所以不属于2次签订合同

。 那么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时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在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使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6、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尽量一年一签。

Q5:劳动纠纷咨询

没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可以拒绝单休,如果辞退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资,如果没有提前通知还有代通知金(因为不用知道你是否约定了试用期,所以提前通知时间不确定可能是3天,也可能是30天)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