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什么意思什么是临时工(劳务工和正式工退休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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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工跟合同工有什么区别?劳务是什么意思?
合同不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规与合同法,劳务是中介方派遣或第三方派遣的用工。
Q2:劳务工和正式工的待遇有什么区别 详细解释 谢谢
请详细看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内容,就是关于劳务工的。 关系就和楼上说的一样。待遇,规定是一样执行,但是根本不一样,一般情况都是基层人员企业愿意走劳务,因为走劳务后,有的劳务不给员工交保险,所以企业的人工成本就下降了,有的劳务给交保险,但不是实际员工的工资来缴纳的,是按最低档次缴纳的。
劳务工是和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然后被劳务派遣到用工单位务工的,所以劳务工和劳务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务工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 正式工其实也就是一般的合同工,他们的合同是和单位直接签订的,所以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至于具体的待遇,这个是各个公司自行规定的,没有一定的要求。
劳务工就是签临时合同的。正式工签的都是长期合同
Q3:劳务工和正式工退休有什么不同
因为行走不便,去了徐州咨询过,人家的工作人员说我这需要做半足假肢,后来又回老家,找到厂里的人,他们让我先去做假肢鉴定,后来结果下来了,也通过了。下面矛盾就来了,劳动局指定我们去南京做这个假肢,我们就提前电话联系了,人家问清楚了我们的情况后说,费用大概要1万多,他可以跟劳动局谈,让劳动局掏6000(原来劳动局规定说只给我们1200),其他的让我们跟厂里沟通,应该由厂里负责。后来去了厂里,厂里的人说需要研究,然后给我电话联系。现在的意思就是厂里不肯掏这个钱。所以我现在想请问一下,这个假肢的钱到底应该怎么算,由谁承担,承担多少。还有我这个六级伤残的赔偿问题,考虑到我现在只有21岁,还未结婚,又应该怎么赔偿,厂里现在一直在拖,我一直处于休病假的阶段,只是按月拿工资,其他有关赔偿的事情一直在拖,只是说,你先休病假休吧。由于我属于劳务派遣过去的,厂里不愿意负责任,但是现在有一个事实是,是因为他们厂里的正式工导致我伤残,我可以抓住这个借口来跟厂里交涉吗?
Q4:我是2005年调干入深户的,但为什么深圳社保信息里,职工性质里显示是劳务工?具体是什么意思?
1.劳务工是指你没有常住户口,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人
2.工人或者干部都可以修改,不过没什么用
3.可以修改的,你找单位的社保专员就行了,不过改了没什么用处,主要还是看公司给你交多少社保
劳务工的意思是,你是在深圳打工的。调干这东西,除非你是公务员。改不改也一样。
不用换卡
由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深圳的身份证(或身份证办理回执)
2 社保卡
3 调令(即招用员工通知)
Q5:“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输出,亦称劳务出口,是指劳务出口国(输出国)向劳务进口国(输入国)提供劳动力 或者服务,以谋取经济利益,获得外汇收入。劳务出口可以说是一种无形的劳务贸易。
劳务输出包括的内容
劳务输出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 主要有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专业技术、电脑电信、保险、银行、旅行游览、租赁、广告咨询等的管理与服务。
劳务输出包括的人员没有统一的规定范围, 只要劳务输入国需要, 且劳务输出国拥有的劳力和服务都可以包括在出国劳务的行列中。以我国为例, 近年来输出的人员主要有: 建筑工人、工程技术人员、海员、炊事人员、医务人员、文学工作者、农业种植、手工艺工作者、工艺美术人员、外贸工作者、翻译人员、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家务劳动的保姆等。
近年来我国的劳务出口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一是国家政府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地根据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安排劳务出口;二是有关公司、企业等根据与外国公司或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派遣劳务出口;三是具备劳务出口条件的个人通过国外的亲友等联系的劳务出口。
近年来, 海外劳务市场需要的劳务主要有:
(1)劳动密集型:也就是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一般性劳动, 如建筑工人、石油工人、矿山工人 、农业工人、园林工人、清洁工人等以消耗体力为主的劳务;
(2)技术密集型:也就是以技术技艺为主的劳动, 如规划设计人员、设备安装人
员、高级厨师、工程技术人员、园艺工艺人员等以自身技术为主的劳务;
(3)知识密集型:也就是以专业知识为主的劳动、如专家教授、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研究人员等以消耗脑力为主的劳务。
中国公民申办劳务出口一般应通过以下途径:
(1)通过专门从事劳务出口的国内企业公司办理申请登记、培训和派遣;
(2)通过所在地或所在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办理;
(3)通过个人在海外的亲友办理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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