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试用期规定(劳务合同包含试用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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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一年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吗
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其中第(2)条,一年以上,法律上是包括一年的,所以一年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两个月的试用期。
希望以上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Q2:签订劳务合同后再签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同一用人单位与你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不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a公司让你提交辞职报告是在规避法律风险,因为你去年合同已到期,且又无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即视为事实劳动关系,你本人不辞职的话,a公司不好为你办理辞职,有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Q3:劳务合同包含试用期吗
不包含。如果确实是劳务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问题。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调整。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可以协商一致确定。如果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Q4: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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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公司与你口头约定的试用期实为劳动合同的期限,依法该试用期不成立。而且,公司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故该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你在公司已工作三个月,依法公司应与你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公司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整个劳动合同法,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只有非全日制用工。
根据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但根据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所以口头约定试用期肯定是无效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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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明人是有效的
Q5:正式的劳动合同中有试用期工资吗
劳动合同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的做法完全合理。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工作开始之初的程序是试用--正式--辞职。
正常的单位都有试用期,这毋庸置疑,在试用期间签订的是试用合同,转正后另外再签订正式合同。在试用期间试用合同上要体现:1、用工的具体时间、地点,2、试用的期限(一般时3个月)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姓名、地址等信息。4、试用期间的薪水、福利。
因此,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完全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的,你现在只需要注意转正后一定要签订正式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另外试用期间你们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解除雇佣关系。你到时不要以为公司违法了,这是可以的,但是要提前一个星期通知。
你可千万别听二楼的人说要签正式合同的,这是等正式员工才签的!
本人可是法学专业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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