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派遣合同范本(留学回国如何办派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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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留学回国如何办派遣函
申请人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到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如材料符合要求,现场即可办理。
Q2:出国劳务应该如何签订劳务出口合同?
劳务出口合同除具备一般经济合同的序文、条款和结尾三个部分外, 还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名称;
(2)双方职责;
(3)工资待遇;
(4)生活条件;
(5)劳动保证;
(6)人身保险;
(7)卫生保健;
(8)工作时间;
(9)休假时间;
(10)合同期限等。
你好!
(1)劳务名称;
(10)合同期限等;
(2)双方职责;
(3)工资待遇;
(4)生活条件;
(6)人身保险;
(5)劳动保证;
(7)卫生保健;
(8)工作时间劳务出口合同除具备一般经济合同的序文、条款和结尾三个部分外, 还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Q3:急急!!!关于出国读研与就业派遣、三方协议
新劳动法明文规定不存在违约金问题 法律依据(重点看最后一条)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以,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不会影响以后任何事
出国是有OFFER想走就OK的,三方协议其实你一毕业就失效了,所以签了和没签其实没什么,那是一种对毕业生实习保护协议,也是学校就业率的一种象征。其实对你来说关键的是派遣证,貌似它是决定学生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的关键。一般是签了三方后,由学校将档案和派遣证发往你的就业单位,如果是没毕业就有OFFER一般是到教育局留学服务中心提交OFFER,他们会帮你办理派遣证和档案存放,等你回国时你就还是干部身份。不过其实貌似派遣证和档案到最后毕业一般是自己从学校拿走提交给就业单位的。不知道你们学校是不是很死板了!实在不明白,我觉得其实问学校老师,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只会把问题严重化!还是问问你所在地的留学服务中心,没准他们有说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Q4:出国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合法
你好,是合法的。首先,外派劳动人员若与境外雇主之间发生矛盾,如果双方签订有《雇佣合同》,可依据与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向劳务派遣公司或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
劳动合同时有效的,单位变更工资体系,属于合同重大变更,需要重新协商。
Q5:出国劳务应该如何签订劳务出口合同?
劳务出口合同除具备一般经济合同的序文、条款和结尾三个部分外, 还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名称;
(2)双方职责;
(3)工资待遇;
(4)生活条件;
(5)劳动保证;
(6)人身保险;
(7)卫生保健;
(8)工作时间;
(9)休假时间;
(10)合同期限等。
你好!
(1)劳务名称;
(10)合同期限等;
(2)双方职责;
(3)工资待遇;
(4)生活条件;
(6)人身保险;
(5)劳动保证;
(7)卫生保健;
(8)工作时间劳务出口合同除具备一般经济合同的序文、条款和结尾三个部分外, 还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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