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最新政策?什么条件下可以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工最新政策?什么条件下可以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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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

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对象不同、管理对象不同、工作稳定性不同、劳动报酬不同、福利待遇不同。劳务派遣与传统的用工方式不一样,不是单位和劳动者一对一的关系。虽然法律规定了派遣工和正式工享受同样的待遇,但实践中,派遣工往往不如正式工,而且,用工单位还会随意解雇派遣工,也不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通常会把一些非核心、事务的岗位设计成派遣岗,目的是便于随时调整,企业面临的用工风险小,裁减人员很方便,也不影响声誉。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包括:

1、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对象不同。劳务派遣工一般都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而正式工是直接与所在国企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务派遣工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而正式工的合同都是长期的,可以安心干到退休。

2、管理对象不同。劳务派遣工的人事管理、招聘入职、辞退离职、工资发放、保险购买等等,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的;而正式工是由国企公司全部直接管理和办理的。

3、工作稳定性不同。劳务派遣工的性质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国企,从事辅助性、协助性、临时性的工作。虽然也有很多劳务派遣工从事的工作与正式工一样,但仍然是协助性质的。所以,当国企一旦不需要时,就会被辞退,随时会面临着被辞退的压力。而正式工则高枕无忧,不用考虑这个问题。

4、劳动报酬不同。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由国企公司转到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提取一定的管理费后,再发放给劳务派遣工,工资的基数、标准都要比正式工低一些;而正式工的工资在国企里是有着正常的增长机制的,且工资的基数、标准都要比劳务派遣工高不少,即使同工也不一定同酬的。

5、福利待遇不同。在个人劳动保险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是“五险”,正式工是“五险二金”;在节日企业发放福利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要比正式工少很多,有的甚至没有;在企业发放节日奖金、年终奖金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要比正式工少很多,有的甚至没有;在提供免费午餐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要自费,正式工全部免费,吃不完的还可以在指定超市购买所需生活物品;有的企业在每月发放生活实物方面,劳务派遣工一般没有,而正式工月月都发。

Q2: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工作三年,现在工司要把我退回劳务所我可以得到陪尝吗?

因为劳务派遣性质。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退工只是派遣期限到了,用工单位不再需求,故退还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如果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没有解除只是跟你协商安排其它工作,一般不涉及经济补偿。至于经济补偿的事情,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依规定来走了。

签了几年合同

Q3:什么条件下可以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医疗期满)、第二项(不能胜任)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人认为,派遣的好处是可以让用工单位灵活用工,有工作时使用,没工作时随时退回。 是不是可以随时退回?我们必须回到法律的规定上来。如果严格按照字面意思理解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第一,退回派遣劳动者是有条件的,不是随时的任意的;第二,退回派遣劳动者的法定理由比解除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还要少,可以说难度还要高。解除劳动合同尚且有协商解除、过失性解除、无过失解除、裁员四种,而在以上退回理由的规定中,不但没有协商解除和裁员,并且连无过失解除中的情势变更也没有了。也就是说,用工单位和派遣劳动者不得经双方协商而退回,用工单位裁员时也不得因此退回,用工单位也不得因情势变更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理由退回派遣员工。 因此,用工单位希望退回派遣劳动者,真正能够用的上的较保险的理由是,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纪;3、营私舞弊、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4、兼职影响本单位工作;5、提供虚假资历造成合同无效;6、不能胜任工作;7、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 当然,对以上规定的理解尚存争议,法律只是规定“这样可以”,但并没有讲“只有这样才可以”,没有规定那样就不可以。并且派遣员工不能随时退回,也是一个跟普遍理解完全悖离的规则。 个人认为,以上的规定应当做“只有这样才可以”的理解,即不能随时退回派遣员工,理由是: 第一,劳动合同法在规定过失性和无过失性辞退时,跟以上规定的行文表述方式大致相同,都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理解为法律的列举是封闭的,即“除此而外不可以”。 第二,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上有被派单位和派遣期限的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将派遣劳动者退回,则对派遣单位来讲,是变更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行为,而劳动合同是不能单方面变更的。因此,退回本身就是派遣单位的违约行为,是不被许可的。如果用工单位强行退回,则劳动者可以以派遣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或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等,并由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很显然,这样的责任承担其效果等同于“派遣员工不可随时退回”。 第三,如果被派劳动者可以随时被退回,再由派遣单位支付大部分人都无法长期接受的最低工资,则法律规定的解雇保护、经济补偿金制度将被变相架空,派遣将成为规避法律、变相侵犯劳动者权利的便利渠道。 当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国家还没有出台关于派遣的细则,以上问题有待国家立法进一步的明确。以上只能是学理上的分析推测。 一句话提示按照法律规定理解,只有在过失性辞退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的情形下,才可以中途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Q4:今天找工作去了劳务派遣公司交了680的费用 有给我收据说没应聘成功回退一半中途自己放弃不退还给我了

任何在入职前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违 法的,这样的单位基本都是骗 子。正规的派遣公司,是从你的工资里抽成,而不是提前收费

应该不会

应该不会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要交钱的都是骗子公司,从他们那里进都收钱。但企业都不用收。680就是中介费。

当然是骗子

Q5:用人单位提出退回的原因是被派遣人员没续签劳动合同

2014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没签或者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拒绝

这明显是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用工单位履行二年的劳动合同,或者支付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用工单位的违约金),总之你可以在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选择其中一项作为你的劳动仲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