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保密协议范本(进入公司时签了公司保密协议,但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后能从事相关的工作吗)

劳务派遣保密协议范本(进入公司时签了公司保密协议,但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后能从事相关的工作吗)

内容导航:

Q1: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后附了保密协议。到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好几

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是保密协议 。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你可以通过劳动举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偿。

保密协议还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保密协议的不合理要求应合法,否则可以判定不合法。

1、竞业限制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3、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协议是合同的一部分,是有效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合同或协议,你可以请求赔偿。

Q2: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

可以直接跟公司提出立刻走人

此保密协议有效

可以通过申请向公司提出返还个人所交各种个人资料

不能返还保密协议。

可以走吧,要看你在哪里工作了啊,你要是在国家的保密单位,我看你还是有点麻烦的啊

Q3:劳务关系和保密协议

您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如果办事处具备用人资格,则你们形成劳动关系,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

如果办事处不具备用人资格,则你们可能形成劳务关系,受民法通则、合同法调整,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更多相关问题请参阅艺法网: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专题研究】

二、关于保密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你们的劳动关系成立,则保密条款在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下有效。

如果你们的劳动关系不成立,则你只需按一般法律规定保守商业秘密。

对个人来说约束并不大。本身这个保密合同就是无效的,保密与竞业限制补偿费是在离职后才计算的,在职期间是不会发放的,即使发放也只是对当时有效(即当月),离职后如果没有保密费便不受此约束,你所说的条款已经违反了新的劳动合同法,你们两者的关系属于不对等的,其实不管劳动合同或是保密合同,其内容均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如果企业要求你保密,就必须支付两年的工资(至少应按你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70%补偿),一般企业很少会支付的,所以目前在保密合同实践中是很难执行的。

建议你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法律起诉,要求支付工资和加班费!

2、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因没支付经济补偿,无效

Q4: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吗

保密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保密事款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列入保密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备相应的条款。保密协议一般只是规定员工应保守哪些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Q5:进入公司时签了公司保密协议,但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后能从事相关的工作吗

展开全部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中,一般业务员并不需签订竞业协议,但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并不受保密时间的限制,一旦泄露企业机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订竞业协议人员限制时间最高为离职后两年,在限制时间内原服务单位需给予一定补偿。

注意保密协议主要针对“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