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投标文件(关于劳务招标的问题)

劳务派遣服务投标文件(关于劳务招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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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怎样投标?

在投标竞争中,要根据竞争对手的情况不同,采取不同的取胜方式。

一 以信取胜

依靠企业长期形成的良好社会信誉、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 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服务措施、合理的价格和工期争取中标。

二 以快取胜

采取有效技术措施缩短施工工期,并保证进度计划的合理 性和可行性,使投标工程早日投产、早收益,以吸引业主,争取中标。

三 以廉取胜

工期短、风险小的工程,愿意承担的工程或当前任务不足 时,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标价,这对业主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采取这种方式要有长远的考虑,即通过降低价格扩大任务来源,从而降低固定 成本在各个工程上的摊销比例,降低工程成本,又为降低投标报价创造了条件。 同时低价中标也是世行、亚行等贷款项目的一致做法。

四 以改进设计措施取胜

仔细研究设计图纸,若发现不合理之处,可提出 可行的改进设计的建议和切实降低造价的措施。一般仍按原设计报价,再按建议 方案报价,如采用这种方式,建议方案应当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是缩短工期,建议 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有很好的操作性,从而吸引业主,促使业主采纳建议方案。

五 以退为进取胜

当发现招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并有可能据此索赔时, 可报低价争取中标,再寻求索赔机会,但这样做存在较大风险。

六 长远发展

目的不在于当前工程获利,而着眼于发展,争取将来的优 势。如企业为了开拓新市场、新领域、或具有战略意义的工程等,即使适当亏 本也在所不惜。 在投标中,业主主要考查标书中的造价、工期、质量,技术装备和施工组 织等方面。工程具体情况不同,业主关心的重点也不同。有的重点是工期,有 的侧重于造价,还有的侧重于质量等。

因此,在决定对某一工程进行投标后, 应根据业主意图和要求,以及工程具体情况和竞争情况,选择相应的策略。

Q2: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投标,根据其发布的招标方案内容写标书可以吗?

中标的首要就是投标文件最大限度的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一,合同协议书中合同文件的构成有 :(1)中标通知书(属招标文件的内容);(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 属投标文件的内容);(3)专用合同条款(属招标文件的内容);(4) 通用合同条款(属招标文件的内容);(5)技术标准和要求(属招标文件 的内容);(6)图纸(属招标文件的内容);(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既属招标文件的内容,也属投标文件的内容);(8)其他合同文件(属 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有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形式和 额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施工设备清单、建筑材料和劳务需 求计划、水电通讯需求、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表,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

    以上可以看出,虽然未写明招标文件,实际上是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 件编制的合同文件,其中只是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中的投标 邀请书和投标人须知,其他所有文件均含在合同文件中。

    结论:不能理解为合同文件不包括招标文件,只是未写明。合同文件就 是由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具体文件构成的。

转载自:比比招标网

Q3:怎样写投标书?有没有范本啊?

招标书共有主要内容 招标书主要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包含下列主要九项内容: a. 招标邀请函; b. 投标人须知; c.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附件; d. 投标书格式; e. 投标保证文件; f. 合同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 g. 技术标准、规范; h. 投标企业资格文件; i. 合同格式。

Q4:关于劳务招标的问题

必须的!只要你选择了招标,那就必须按照招标的程序,如果没达到限额可以不选择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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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急~~!!如何评审劳务派遣协议?

导读:如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可否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为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案例:某企业由于订单超过生产能力,总经理遂召集各部门经理协商,如何保证按时完成客户的订单,人力资源经理提出使用派遣员工,可以解决目前员工短缺问题,且企业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需与派遣单位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即,并可以省去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各部门经理认为可行。但不知道协议怎么签订、应当签订那些协议、签订期限多长等。

  这是一个有关劳务派遣协议的案例。涉及到劳务派遣协议该如何订立以及协议的内容、期限等问题。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要式法律文件,双方约定由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将适格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在一定期限内,劳动者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并替用工单位按月给劳动者支付约定的工资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由用工单位按照企业生产需要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支付给派遣单位一定数额的劳务费用,以及违反约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等等。

  特别提醒:

  1、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订立派遣协议;

  2、派遣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便于履行;

  3、不能将连续的派遣期限分割、订立多个短期派遣协议;

  4、派遣协议的内容应当告知被派遣的劳动者;

  5、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6、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法律链接: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主要是代理和协调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具体赔付。一般情况下,派遣方负责劳务人员离开派遣方到用人方或用人方到派遣方时的工伤赔付,其余时间的工伤由用人方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