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派遣的规定?劳务派遣工我与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还没有到期,现在公司要求转为劳务派遣合同,我该如何应对?
内容导航:
Q1:请问劳务派遣制职工,工作了五年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
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补充下:根据最新消息,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劳动合同法的修正案,主要针对劳务派遣问题。其中新修订的法律将于2013年7月1日实行。该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目前劳动合同法正在对这一问题进行修改,当然劳务派遣关键要看你的工作岗位是否符合“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只要符合其中一个特征就属于劳务派遣,反之,则不能派遣。很多国有企业都是滥用劳务派遣,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劳务派遣职工本来就应该跟其它职工同工同酬,但同工同酬并不是说工资就相同。
Q2:新劳动法出台以后,是否和派遣单位签合同一年以上是不符合规定的?还有没有违约金呢?
派遣公司签给你的合同从时间和试用期上来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派遣。 要相信劳务派遣公司,很多劳务派遣公司还是很正规的。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给你一份明显有问题的合同,同时你又很想干这份工作的话,我建议你签掉这份合同。因为总有一天你要离开这个公司。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派遣公司没有给你相应的权利,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你通过劳动仲裁是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的。
看看《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3:派遣工劳动法2021最新规定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用工方式,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用工管理费用,减少劳动纠纷。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但是,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为了片面追求其自身利益,通过各种方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诸如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将员工“卖出去”再“买回来”,从而改变用工方式,逃避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或者拖欠、降低被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者不给被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禁止差别对待。
Q4:法律: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什么赔偿责任
要看他违反合同法中哪一条?如果是签订合同满一月不满一年的,应支付2倍的工资。如果是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应支付50%-100%的加倍赔偿金。
看你是造成什么样的损失,如果由劳务派遣单位造成的,当然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Q5:劳务派遣工我与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还没有到期,现在公司要求转为劳务派遣合同,我该如何应对??
你有2个选择:
1、同意,这最简单,改签派遣合同就行。
2、不同意,公司任怂的话,你就保住了正式合同,但也可能面临着合同到期时公司跟你终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认怂的话,你又坚决不签劳务派遣合同的话,通常就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赔偿金,你没有过错,可以管公司多要点儿,之后离开公司。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公司也只能继续跟你履行正式劳动合同,不过你不服从公司安排,在公司的前途也就不好说了。
1.按劳动合同法,可以拒绝派遣,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同意转派遣,公司按规定要给一定的补偿金。
3.如果协商不一致解除劳动关系,08年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赔偿金08年后满一年赔偿一个月2倍的赔偿金及年假费用、补齐保险等。
一定要多看劳动法 虽然它还有那么多漏洞 也是劳动者受保障的唯一武器。至少最低限度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减少一点点损失。
根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处理。
纵横法律网-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何向前律师
根据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来确定。
纵横法律网-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何向前律师
这方面的问题,重点在于你公司的原意是如何的?
从公司角度来说;
1、假如你公司是很正规的公司,公司业务发展不错,福利和薪酬都不错。
将所有员工或大部分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合同,只是出于战略的人事方面考虑,为了避开劳动法上的一些束缚,而作的调整;那是完全没问题的;
2、假如公司只是为和减少成本或为裁员作准备,那就要小心考虑了;
从个人角度来说
1、工作在外容易找到同等薪酬的话,不愿意转,可以让公司补偿经济补偿金,走人;如签了新合同,公司就不用发给你补偿金了;
2、假如在乎公司,那不是同意,可以联合起来,将工作年限的问题写在新的合同里;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