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包含哪些费用?签定正规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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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l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派遣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告知的义务:派遣单位应向派遣员工告知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岗位安排、劳动规章制度以及承诺的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等劳动条件,提供劳动法规政策、权益维护手段和相关事务办理等方面的指导性建议。《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提供建立和管理人事档案服务的义务:这是对劳动者被派遣后的一种附加义务,派遣单位必须履行,以确保维护劳动者的利益。
(4)代付工资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1二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l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派遣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告知的义务:派遣单位应向派遣员工告知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岗位安排、劳动规章制度以及承诺的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等劳动条件,提供劳动法规政策、权益维护手段和相关事务办理等方面的指导性建议。《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提供建立和管理人事档案服务的义务:这是对劳动者被派遣后的一种附加义务,派遣单位必须履行,以确保维护劳动者的利益。
(4)代付工资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1二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Q2:劳务派遣公司都有哪些服务项目?
这个主要看他们劳务派遣公司营业执照上面的经营范围了。比如我们公司营业执照上写的的经营范围是:主营劳务派遣、(不含职业介绍及人才中介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这个主要看他们劳务派遣公司营业执照上面的经营范围了。比如我们公司营业执照上写的的经营范围是:主营劳务派遣、(不含职业介绍及人才中介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一般的劳务派遣公司业务包含:劳务派遣、保安服务、军训服务、人事外包、人事代理、招工代理、高端猎头、人事咨询和人才培训等服务。
Q3:签定正规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派遣协议应包括:
1、甲乙双方的全称,应尽义务和需承担责任,
2、劳务派遣方所派遣的工作地点,工作工种,工作时间,工作酬劳,工作期间的福利待遇,
3、劳务派遣方需要为劳务被派遣人所提供的各种保障,以及相关服务,
4、劳务派遣方所收取各项费用明细,如果未曾履行协议所受制裁。
5、劳务被派遣人需要如何工作,需要遵守的各项义务,
6、劳务被派遣人如果未曾履行协议所需受到的制裁。
7、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双方是否对协议有异议,
8、前往公证处对协议进行认证和公证。
Q4:劳务派遣是什么
传统的用工关系是用工单位直接对应劳动者,所有的用工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各种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的延续和终止、离职或退休、生老病死等等,都是由用工单位承办的。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就是以接受劳务中介公司派遣的劳动者为用工单位的合同工,用工单位对应的不再是劳动者,而是劳务派遣中介公司,这在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一道壁垒 -- 劳务派遣中介公司。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可以节省一大部分用于管理劳动者的精力与人力,而将这些管理转交给中介公司。想用的时候就找中介,不需要的时候就不用,省去很多办理劳动关系的麻烦。用工单位可谓“轻装上阵了”,却害苦了劳动者。有太多的劳务纠纷都是因为这种劳动关系引起的。因为这个市场还不完善,法律法规还相当不健全,各方当事人的诚信度还非常低,........所以,无论以何种方式就业,都要认真审核各方合同,争取自己的利益。
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根据要派单位(即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与要派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要派单位,受派劳动者在要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机构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形态。
Q5:什么是劳务派谴工?
劳务派遣业务是我国人才市场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而引进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方式,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工作岗位的需求,通过正规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施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谴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公益】深圳新征程劳务派遣公司,涉及合同诈骗(合同带有欺骗的性质)。刚开始说的是包吃包住,不收一切费用,等你做完结工资,他们就会找各种理由,把人约到一边开始谈工资,说的好像很正规,合同一条一条的来分析,下面不显眼的地方跟上面填写的是两回事(后面补充的是要扣七天的培训费7天,700多块钱,加上一些保险费,管理费,乱七八糟的费用,算下来有1千多块钱),这种完全是劳动欺诈行为,要是不答应,他们会使用一些黑社会性质的手段进行威胁,请大家做临时工之前未必要看清合同内容,是否有营业职照,合同签得规不规范,必须要有公司印章等,新征程是在双龙至南联之间,所以请大家谨慎找工作,防止上当受骗。(转),请大家帮忙转发,让更多的找工作心切的劳动者们勿上当受骗
是一种是介的,等于是帮中介打工
如果交,也是劳务公司给你交的。但都交的基数很低的那种。
1,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开办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机构,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2,现在的各种社会福利都有着各自应有的保障的。
劳务派谴工在福利待遇方面与正式工作人员相比会差的很多,劳务派遣工在退休的时候是没有退休工资和养老保险的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在国内市场上一直备受争议。目前规范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极少,基本上是立法的空白点,因此,新法在第五章中整整用了第二节共十一个条款来规范劳务派遣。
有关劳务派遣的条款,也一直是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最大的争议焦点之一。此次劳务派遣新的规定中对用人单位影响较大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3、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等。
从这些新规定的趋势看,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预期利益与以前相比,将大为降低,劳务派遣用工的市场规模也将缩小。
新劳动法在劳务派遣公司成立的标准、派遣的人员待遇标准以及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等上有了合法的约束,更有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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