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资质条件及要求有哪些(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有哪些)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条件及要求有哪些(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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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代办成立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基本上两个条件:1、注册资本200w以上,并实到200w

2、劳务派遣许可证

办理《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应出具哪些材料?

应出具下列材料: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劳务派遣资质证书》流程: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

Q2:跪求劳务输出公司的设立条件。

劳务输出公司设立条件: (1)需有合适的注册及办公地点

  (2)至少2个国内投资者

  经营范围: (1)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2)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

  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设立程序: (1)我方提供投资咨询,签订咨询服务协议

  (2)新公司核名

  (3)办理租房,起草 章程

  (4)注册资本到位、验资

  (5)办理租房,修订章程

  (6)申办公司营业执照

  (7)、银行开户、办理企业代码及税务登记

  注册内资公司提交材料

  1 、 全体股东(法人 + 合伙人)身份证件各一份

  2 、 全体股东(法人 + 合伙人)证件照片3张

  3 、 注册资金、出资比例

  4 、 拟定公司名称 1-5 个

  5 、 拟定公司经营范围

  办证流程:

  投资咨询 → 签定委托代理协议 →企业名称查询 → 特殊行业另提交相关部门批准盖章

  → 工商部门初审 → 验资 → 提交工商局审批、 营业执照 → 公安刻章

  → 企业代码 → 税务 登 记证 → 领 取 营业执 照 及其他材料

  证照清单: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

  2 、电子营业执照一张

  3 、私营企业协会会员证书一份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一份

  5 、企业组织机构IC卡一张

  6 、国税 证书正副本各一份 、 地税 证书正副本各一份

  7 、公章、法人章、合伙人章、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

不清楚

Q3:开办劳务输输入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种是中介。相当于你把人从外地招来送到厂里,一个人收厂方多少元的中介费。员工跟厂里签劳动合同,将来有劳资纠纷跟你无关,你就是收取一次性费用。另一种是派遣,招来的人算你的员工,你跟厂方签派遣协议,相当于你把人租给厂里使用,每月收取每人多少元的服务费,但员工劳动合同什么的跟你签,所有的劳资纠纷就是跟你的了。不管是中介还是派遣,都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给你批个资质,有了资质才能在工商局注册成立公司。中介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劳务派遣要求50万注册资金,在《劳动合同法》里的专门的章节针对,你可以百度一下。

劳务输入或输出,都要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所以具体情况最好咨询当地人社局。各地政策不一样,还是提前咨询当地政策为好

开办一家劳务派遣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首先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比如,两个以上的主体、设立时一定的注册资本、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虽然《公司法》规定,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3万元人民币,但《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开办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开办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金应该不低于50万元。另外,劳务派遣单位有其特殊性,即是对劳动力的派遣使用,因此这种性质的公司还应该具备一定的资质。开办前,需要向开办公司所在地的区、县或市一级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这样才可以开始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活动。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通过这条规定可以窥出,劳务派遣单位至少要和劳动者订立二年的合同;劳动者在没有工作的时候,劳务派遣单位也要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支付报酬,并且是按月支付,不得拖欠。

Q4: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有哪些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要根据企业分类来分类,在这以石制企业为例,其它可见下方参考资料。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具有5年以上石制作经历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石制作工人不少于10人。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石制作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石制作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扩展资料

各类型企业如果要进行劳务分包需要满足一定的行业标准,也就是要进行资质审核,资质审核的标准国家有具体规定。通过对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的人数、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的多少、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的规模,可将其分为一级、二级资质标准,(或不分标准)。

分包形式

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劳务分包资质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有: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

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扩展资料:

住建部发布了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并于2015年1月1日执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同时废止。劳务分包资质调整为施工劳务资质,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划分类别与级别,取消了承包范围的限制,明确“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参考资料:劳务分包资质-百度百科

劳务分包资质,原有资质标准共13个专业(木工、焊工、脚手架等等),2015年新资质标准规定劳务13项合并成一个资质,不分类别和专业。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50个技术工人

5个施工岗位人员

1个中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旧版劳务包企业资质标准13专业并且部专业等级;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汇总施工劳务包资质部专业等级 旧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劳务包资质专业: 木工作业包企业资质(级、二级)、砌筑作业包企业资质标准(级、二级)、抹灰作业包企业资质标准、石制作包企业资质标准、油漆作业包企业资质标准、钢筋作业包企业资质标准(级、二级)、混凝土作业包企业资质标准、脚手架搭设作业包企业资质标准(级、二级)、模板作业包企业资质标准(级、二级)、焊接作业包企业资质标准(级、二级)、水暖电安装作业包企业资质标准、钣金工程作业包企业资质标准、架线工程作业包企业资质标准 新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企业资产企业主要员进行要求且获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企业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新版劳务资质标准主要: 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 (2)具固定经营场所 企业主要员 (1)技术负责具工程序列级职称或高级工资格 (2)持岗位证书施工现场管理员少于5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技术工少于5

Q5:劳务派遣公司资质有哪些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有以下几点: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5、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