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建筑劳务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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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公司许可证申请资料办公设施设备清单、信息管理系统清单、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以及协议样本电子版本

什么是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清单? 这是申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必备资料之一,其实就是一个软件管理系统,系统需要有:登录界面、员工管理、派遣单位管理、薪资管理、社保管理、财务管理等模块。

Q2: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单位内控制度主要包括下面几项: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也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2.授权批准控制。

3.会计系统控制。

4.预算控制。

5.财产保全控制。

6.风险控制。

7.内部报告控制。

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财务制度:主要是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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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1、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2、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4、内部牵制制度

5、稽核制度

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7、定额管理制度

8、计量验收制度

9、财产保护制度

10、预算控制制度

11、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2、成本核算制度

13、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Q3:联通营业厅的劳务派遣财务人员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是什么?

与普通财务人员职责和工作内容一样,只是劳动关系归属不同。

你好,你可以通过网上营业厅或拨打1000人工客服都是可以受理投诉的,之后投诉结果会有专人回复你的。

Q4:劳务派遣公司要怎样做财务帐务??

看你是手工账还是电脑账了,反正从建账开始,首先设置科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这些科目反正是要的,再根据实际添加一些科目和明细科目就可以了.

Q5:用人单位怎样防范用工风险

但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且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即将实施的今天,单纯靠事后救济的方式来化解用工风险的方式,越来越不现实。用人单位应当树立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风险管理模式来化解用工风险。事前防范,要求用人单位订立详尽的劳动合同,建立招聘、入职、离职、考勤、财务等管理制度,以便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行。作为用人单位不但应当重视规章制度的实体内容具有可执行性,同时应当重视制定程序,保证程序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管理制度必须经过劳资双方平等协商,才能表决通过,且规章制度必须经过一定范围、程度的公示,才能在发生争议时作为适用依据。事中控制,要求用人单位重视用工管理,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的规定加以执行,认真审查应聘人员的简历及资格,确保不招用不合格员工,问题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阶段,审查员工的行为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及时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续期前,及时向员工送达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要求员工根据意向书的规定及时作出回复,避免用人单位陷入被动局面;或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前以支付一个月工资为代价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避免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事后救济,的方式各用人单位均普遍采用着,在发生争议后通过协商、仲裁、诉讼方式解决,往往是“杀敌一万,损兵三千”,不但造成额外成本的增加,且对企业自身形象、长期发展均有害无利。并且劳动者针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往往具有示范性,会带来连锁反映,产生一些难以估量的损失。尤其是即将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更大限度的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限制用人单位诉讼权利,导致用人单位在争议过程中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难以通过事后救济的模式维护自身利益。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风险管理模式要求用人单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地经办劳动事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范与控制用工风险。

1、招聘口径是否严谨(如薪酬、保险等)

2、合同签订是否规范

3、试用期时间与合约签订年限是否规范

4、岗位与工作地点是否规范

5、薪酬额度是否规范以及需保证其达到当地最低线

6、保险需缴纳

7、离职理由是否充分(如有离职建议都引导为员工本人要求离职,降低成本与风险)

8、劳动关系解除后要做好如薪金、保险、工作交接等善后工作。

(建议与当地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员工此类工作,可有效降低用工风险且可保证人员供应)

 山东邦佑人力为大家解答

现在公司用工确实存在很多的风险,公司本身违反法律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不重视用工关系,遵守劳动法并严格实施,保存好档案,是最好的法律屏障。公司也可以完善一下各方面规章制度,员工入职时,让员工签字认可。请一个有经验的法务和人事,会减少很多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