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证如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在哪里办需要哪些手续)

劳务派遣证如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在哪里办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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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许可证在哪里办需要哪些手续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章程;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以上需要起草和打印 管理系统清单;直接去淘宝买一个派遣许可证,便宜

Q2: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材料。经初审,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市级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需经营场所、办公设备等条件,提交局长办公室或局领导决定。4、根据局长办公会或局领导决定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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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派遣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许可证通常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许可证的使用范围如下: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省级机关受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办理申请,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来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Q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务派遣许可证在哪里办

劳务派遣许可证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等材料。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许可证是指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许可后,依法获准的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证明文书或材料。

Q5:劳务派遣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