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工伤谁负责?劳务派遣建立哪些制度?

劳务派遣工工伤谁负责?劳务派遣建立哪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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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去企业和市供电局劳务派遣工的发展前景比较

肯定去供电局发展前景好啊,那儿清闲,而且你后进修的机会较多,尤其是这种事业单位,福利特别好,我学电子信息的,毕业时很多人想进,但人家不要,人家说要电气工程专业的。

专科生和本科有差别(对于系统内子女差别不大) 工作选择排序 1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 2 区域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总部,东部省电力公司 3 五大发电集团公司总部(华能、国电、大唐、华电、中电投) 电力专业与进电力公司、电力局不是一个概念(电力公司指-五大电力集团总部及区域总部及各中心城市办事处、电网公司总部及区域总部及各中心城市办事处、各大中型城市电力局、各省电力集团总部如:粤电集团总部及各城市办事处、浙江能源集团)这些地方都是管理性质的单位,是不会招新毕业的电力专业的学生的,一般都是在偏僻的电厂或者变电站干n年,突然中500万那么幸运,你调到了总部!或者是地方小电力局一步一步爬上去! 4 设计院(东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电力设计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电力设计、研究、开发是研究生的地盘! 5 大城市供电公司 北京>上海>苏州>广州>天津>重庆>佛山>深圳>杭州>南京>成都>厦门>哈尔滨>武汉 6 发电(能源)公司 鲁能、国投、北方电力、粤电、深源、京能源、浙能、晋能、苏源、滇能、华润 7 百万kw电厂(新电厂或新机组) 由于南方近年来普遍缺电,新电厂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内蒙也很多,都是发给北京2008的.这些电厂一般为2--4台60wkw发电机组,比较有发展前景.但是不一定都发电了,假如还没发电,估计10年以内效益不会很好,因为进去以后前几年帮着搞建设,后几年发电了忙着还国家贷款.等到稳定了估计能有所改善,01有个学长,02的毕业生都开始上班了,他还在培训,因为他所在的电厂07年才能并网发电.但是培训完了以后就起码是单元长了.因此相对来说已经发电了的新电厂,它的各岗位已经满员,发展就不如前者,但是效益肯定已经走上正途了 1)华能玉环电厂(一期建设两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2)费县电厂(总体规划装机容量7200mw,一期装2*600mw超临界凝气式燃煤发电机组,二期装2*1000 mw超临界凝气式燃煤发电机组) 3)大唐托克托电厂(已投产发电7×600mw,2010年后装机总容量达6000mw) 4)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新投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装机达到454万千瓦) 5)浙江北仑发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 6)华能九台电厂(一期2台66万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 7)广东台山电厂(规划装机8台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建成后年发电量将超过300亿千瓦时) 8)漳州后石电厂(总装机规模为10×600mw,其中一期工程装机规模2×600mw) 8 知名电气(继保)公司 南瑞,南自,四方,许继,abb,西门子,通用 9 省设计院(甲级电力设计院、电力勘测设计院、电力工程咨询院) 各省市自治区电力设计院 10 地区供电公司 山东 1济南 2青岛 3烟台 4临沂 5潍坊 6济宁 7淄博 8威海 浙江 1杭州 2宁波 3温州 4绍兴 5台州 6嘉兴 7金华 8湖州 江苏 1苏州 2南京 3无锡 4常州 5南通 6徐州 7盐城 8扬州 广东 1广州 2佛山 3深圳 4东莞 5中山 6惠州 7茂名 8江门 辽宁 1大连 2沈阳 2鞍山 3盘锦 4抚顺 5锦州 11 60万kw新电厂 12 县级供电公司 江苏省 江阴、昆山、张家港、常熟、吴江、江苏、太仓、宜兴 浙江省 慈溪、绍兴县、义乌、余姚、诸暨、海宁、富阳、桐乡 山东省 龙口、寿光、新泰、肥城、文登、苍山、曲阜 福建省 晋江、福清、惠安、石狮、龙海 辽宁省 海城、瓦房店、普兰店、大石桥、庄河 首批一流县供电企业名单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文登电业总公司 牟平区电业局 蓬莱市电业公司 枣庄市中供电局 曲阜供电局 长清供电公司 寿光市供电公司 平度市电业公司 临沭县电力总公司 天津市电力公司: 宝坻供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 江阴市供电局 溧水县供电局 铜山县供电局 洪泽县供电局 扬中市供电局 浙江省电力公司: 桐乡市供电局 兰溪市供电局 嘉善县供电局 陕西省电力公司: 户县供电分局 蒲城电力局 湖南省电力公司: 浏阳电力局 13 30-60万kw电厂 这些大多是旧电厂,已经发电数年或者十几年的的厂子.他们中大部分靠几台20--35万kw的机组支撑.但不以为着他们不行,因为现在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有很大的计划成分,发出的电上得了电网,卖的掉才能挣钱.前些年不缺电的时候,浙江就是自己减产,买江苏的电,高尚的品格惹来骂声一片.言归正传,旧电厂有自己强大的关系网,旧部和子弟遍部全省,完全可以把自己的电全卖了,然后搞投资搞三产,企业兴旺,工人收入也不错.因此,面对这样的单位时候,了解应该放在第一位,不一定边远的内陆的没名气的就不好.最好挑选自己熟悉的或者有熟人在工作的以免后悔.因为很多效益不好旧电厂来我们学校都招摇撞骗. 14 电建公司 (共有 133 个,以下为电建中的优秀施工企业) 1)、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2)、江苏省送变电公司 3)、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4)、河北省送变电公司 5)、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 6)、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7)、宁夏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8)、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9)、东北电业管理局送变电工程公司 10)、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11)、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12)、青海送变电工程公司 13)、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 14)、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二公司 15)、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 16)、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 17)、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 15 乙级电力设计院(以下是山东10所乙级电力设计院谨作参照) 淄博电力设计院 山东潍坊电力设计院 烟台电力设计院 山东省鲁能电力设计院 济南电力设计院 青岛电力设计院 聊城电力设计院 枣庄力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临沂电力勘察设计院 滨州鲁能东力电力设计院 16 电气设备厂 电建(包括中试所)和设备制造公司,都是电力专业学生最后的选择。都是靠一时的行情吃饭,如果哪天电力行业饱和,让你回家待岗几年,我想大家都不想这样,就算现在行业火暴,钱是很多,但是无休止的高强度的加班不知道有多少人能不埋怨?特别是电建公司,建筑公司一个,其中的奔波劳碌、居无定所、生活、家庭、身体都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2011年山东的供电局都是招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以为它属于强电,专业对口

劳务派遣和正式的差很多吧,这个需要谨慎了,看看有没有转正的机会了。我有很多朋友在电网公司,可以帮你问问看,待遇差别。请问你是南方电网还是国家电网。

如果待遇不好,发展机会也没有,那不如去企业自己打拼了。

祝你成功!

Q2:公司里想找些劳务派遣员工,由于是第一次,不太懂操作要点,请教在法律方面公司要注意些什么呢?

基本上注意以下四点就可以了:

(一)《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

(四)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你好!

找正规劳务派遣公司即可,不过唯一存在的风险就是你们岗位需求不适宜使用劳务派遣,这个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没人管也没人告。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你好!自从新劳动法实施之后,劳动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或劳动争议,直接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个人觉得不要舍近求远,一般劳动派遣公司财力也不会很强,出问题你企业也脱不了干系。

其实很简单,找个正规劳务派遣公司,谈好用工方式和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签署劳务派遣合同就行了!

你好:

需要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来进行,可联系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操作。

Q3:劳务派遣建立哪些制度

劳务派遣是国际流行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又叫人才租赁,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建立的一个三方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工作关系,劳务派遣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派遣员工到用工单位使用,使用期限按双方约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管理,并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协调劳资纠纷等一切劳动事务。用工单位只要做好用工的安排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按时支付劳务费、保险费、劳务派遣管理费。用工单位不仅不受人员编制的限制,而且还节省了人力资源的成本,减轻了劳动事务的负担,规避了用工的一些风险。同时,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有效的组织形式和规模经营,可以将一些潜在就业岗位深掘为现实的就业岗位,促进更多的新生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因此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平共处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

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用工需求,并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组织招聘劳动者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签订劳动派遣协议书,明确该员工将被派往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签订工作岗位协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系 。

劳务派遣业务服务项目:

1、人员招聘:公司为企事业单位招聘合格的员工,但录用人员权归用工单位。

2、合同关系:公司承担依法与录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书,明确该员工将被派往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其他有关合同的管理,如:根据用工单位和员工的意图,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由公司负责办理。

3、员工培训:与用工单位共同组织新入职员工的就业前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4、薪酬发放:员工的薪酬由用工单位核定,公司将按照约定日期,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员工的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5、档案管理:为派遣员工保管档案和办理相关手续。

6、社会保险: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有关社会保险的其他手续。

7、绩效管理:协助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8、工会活动:公司计划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9、文化活动:公司可协助用工单位开展员工的文化活动和定期组织党团活动。

10、案件处理:公司随时跟进处理员工的工伤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

11、评估服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定期评估劳务派遣工作,听取用工单位意见,进一步做劳务派遣工作。

劳务派遣对用工单位的好处

l、 降低用人成本 劳动人事管理科学简捷

2 、用工方式机动灵活 避免人才无序流失

3、 减少劳动人事纠纷 转移劳动争议风险

4 、提升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效率

劳务派遣适合于哪些行业、单位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劳务人员,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 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 国家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员工;

(3) 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 商业企业员工(销售人员等);

(5) 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 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

劳务派遣可作为员工长期调入前人事考察的补充手段。

Q4:劳务派遣到供电所台区经理如何?

劳务派遣到供电所台区经理如何?

♦这种问题一般自己拿主张,因为许多事情“事在人为”。你必须搞清楚供电公司底下的供电所台区的职业经理人,就是一个负责帮助供电所打杂的人,根本没有前途。

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关系,与用工的电力供电公司没有直接关系,就是一种劳动力的租赁关系;这是国有企业突破用工编制限制,降低管理成本的一种畸形产物,根本就不是供电公司下面的正式员工,人家国企正式员工可以说是朝九晚五、做五休二,各种福利津贴这些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甚至劳务派遣工与供电所正式员工发工资都不在一块领取的。每个月拿到的报酬不能对比,同工不同酬。

劳务派遣工的薪水还得让劳务公司去抽掉一部分,可以说吃的是草,挤的是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的一些条条框框一定要慢慢看,要不然吃亏。

劳务派遣工是有五险一金的。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派遣协议约定,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国家电网的工资待遇,是正式职工大大优于农电工,接下来依次是合同工、劳务派遣工。

知足常乐2022.5.13日于上海

Q5:用人单位如何避免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

律师解答:

就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用工而言,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对于劳务派遣用工的规定也越来越倾向保护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是非常严格了,一不小心就就能使单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这不仅仅是派遣的单位的责任,用工单位也脱不了干系,这往往是连带责任的,不是一纸协议就能解决的问题。所以,本人建议,用人单位尽量不要用劳务派遣用工,如果实在要用这样的工人,建议你这样转化,譬如你单位要用一个清洁工,就不要找劳务派遣单位,直接可以找家政公司,这样就不是劳务派遣了,用工单位也不用对这种用工承担过多的责任。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为用工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所有法律义务。而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就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用工而言,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对于劳务派遣用工的规定也越来越倾向保护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是非常严格了,一不小心就就能使单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这不仅仅是派遣的单位的责任,用工单位也脱不了干系,这往往是连带责任的,不是一纸协议就能解决的问题。所以,本人建议,用人单位尽量不要用劳务派遣用工,如果实在要用这样的工人,建议你这样转化,譬如你单位要用一个清洁工,就不要找劳务派遣单位,直接可以找家政公司,这样就不是劳务派遣了,用工单位也不用对这种用工承担过多的责任。

现在好像都是劳务派遣用工了。跟劳务公司签订合同,跟本公司没有关系。很多福利和劳保职工享受不到。这个应该是外国比较先进的管理手段吧。一般也没有什么风险,只要不出生命事故。就是出了也不占你单位的指标,最多就是赔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