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职工职称评定(职务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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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公务员报名时工作单位怎么填写
填劳务派遣公司。你和哪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就填哪家。如果是劳务派遣的话,一定是和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自然要填派遣单位。在劳务派遣的情况下,劳动派遣单位和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
拓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保障部
Q2:新劳动法 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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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用工管理费用,减少劳动纠纷。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但是,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为了片面追求其自身利益,通过各种方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诸如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将员工“卖出去”再“买回来”,从而改变用工方式,逃避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或者拖欠、降低被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或者不给被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针对劳务派遣所出现的种种不规范情形,《劳动合同法》设专节予以整饬:
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3、5、对于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否违反了责任自负之原则?这种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又是什么?这在理论上仍有争议。但是这
你属于劳务派性质,不是厂方与你续签合同,应该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要解除你的合同,这种情形是有经济补偿,应当由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你。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有补偿。如果你和劳务公司有劳动合同的劳务公司会继续发你工资,如果没有你可以告劳务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对于在与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相同岗位上工作、取得了相同劳动成果的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通过劳务派遣单位向该被派遣劳动者支付与本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你的这种情况很多,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的一种手段,主要是为了防止员工成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工龄肯定是没有了,因为你现在签的劳务公司和原来那家劳务公司没有关系。其他的都还是受新的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劳动者没有办法啊,始终都是弱势群体。
一、劳务派遣性质的劳动合同,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1.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
2.用工单位: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劳动者实际上班的单位。
3.劳务人员:被派遣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
劳务派遣合同:由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
二、劳务派遣性质的劳动合同,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对方如果不再续签,有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你的这种情形有经济补偿,应当由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你。
《劳动合同法》链接:http://trs.molss.gov.cn/was40/mainframe.htm
Q3:职务怎么填?
如果是学生,那么可以填写学生,或者杠掉都是可以的;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就可以填写相应的职务,如经理、主任等;专业人员除了填写行政职务外,还可以以专业技术职称,比如主任医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等;对于无业人员或者自由职业者,包括农民、牧民等,职务就可以填写农业从业、务农、畜牧等,或者直接杠掉;还有自主创业人员,比如当老板的人,通常都是填写总经理、经理、董事长等。
填写职务,首先会填写涉及到社会人员的一栏,填写相应的职务,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自主创业人员填写总经理、经理、董事长等。下面详细介绍:
1、通常涉及到社会人员的表格上会有职务一栏,但是在一些通用表格中可能会有一些没有工作或者还没有不如社会的人,那么填写就不一样了,可以根据表格的要求,比如学生,那么可以填写学生,或者写NA,或者杠掉都是可以的。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就可以填写相应的职务,比如说是经理,那么职务就可以填写经理,是主任职务就填写主任。
3、有些人的职务可能比较多,比如是某局长兼某科长,或者是某部门总监兼任其他某部门高级经理之类的,这种情况通常填最高职务或者与填写表格相关的职务。
4、专业人员除了填写行政职务外,还可以以专业技术职称,比如主任医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等。
5、对于无业人员或者自由职业者,包括农民、牧民等,职务填写就可以农业从业、务农、畜牧等,或者直接杠掉。
6、还有自主创业人员,比如当老板的人,通常都是填写总经理、经理、董事长等,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就可以。
Q4:职务怎么填?
职务是每个人在单位的工作对应的,职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
职务是指组织内具有相当数量和重要性的一系列职位的集合或统称,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所谓职务,是指人们在某一职位上所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所应具备的任职资格。如果把职位说成是组织的物化表现,那么职务则是组织的人格化表现。
在法律意义上,职务则意味着获得一定的法定身份,代表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团体执行一定的事务。打个比方,总经理是职位,其相应的职务是决策管理工作,高级管理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有领导职务的可填写实际领导职务,如股长,科长,局长等。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称,如主治医师,工程师,讲师等。没有职务的按照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填写,如干部,工人,农民,学生,售货员等。如果本人职务较多,只填最高的,最主要的。
一些的企事业单位,对每个岗位有固定称呼的,比如说科员也分成科员,主办科员,主管科员等。工作职务一般指的是行政职务,比如院长,外科主任等。对于初级人员来说是指你所在的岗位的级别。
国家公务员级别从国家级正职到办事员级划分各种级别。公司中的职务体系来源于国企行政职务划分,因此,科员,主任,经理,总经理称呼等原则上对应职务。
Q5:劳务派遣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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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李达
劳务派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劳务派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本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合法机关、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一定方式协议,派遣至本单位工作的人员。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坚持“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涉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本单位所有。第三章派遣与管理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达到所需岗位要求的健康卫生标准;(二)技术性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三)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相关制度流程,确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二)审核各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辞退、离岗申请;(三)组织劳务派遣公司选拔派遣人员,
1、劳务派遣概述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人力资源的管理方式。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形成劳务派遣关系,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使其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由派遣企业承办派遣人员的劳资事务,如发生用人方与员工争议时,能够起到调解矛盾的缓冲作用,以专业的角度解决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从而真正使企业达到用工行为的规范,是新型劳动关系的完美体现。
2、劳务派遣优势
(1)减轻企业工作负担
按照松原市(劳动合同规定),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工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待遇。如果用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人员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所以,委托我单位与该公司使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派遣关系则是捷径。
(2)保障劳动权益、达到用工规范
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加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而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也都没有变化。
3、劳务派遣实施方案
我公司与每位实施派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使其成为龙腾公司的正式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定期与用工单位及时沟通了解劳务人员情况,另一个方面听取劳务人员对新岗位的建议和意见,起到了沟通与桥梁的作用,缓解了传统用工方式中劳、资双方相对立的局面,及时督促、指导劳资双方依据劳动法办事,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1)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
协议》。
(2)签订《劳动合同》:依照松原市《劳动合同》规定,我们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明确劳务关系。
(3)办理社会保险: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我们将按 规定根据劳务人员的具体情况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4)代发工资:根据用工单位的月考核情况,代发劳务人员工资并代缴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
(5)定期跟踪回访:在龙腾的派遣人员上岗后,用工单位将会接受定期的关于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及瑞堡佳的服务水平的调查,派遣人员也将接受对工作的满意程度、工作岗位建议等方面的调查。
1 劳务派遣的合同日期一定要注意 二年起 且在无派遣的时候发放工资
2 最重要的区别 一旦发生了劳务纠纷 一般情况下都是和劳务公司沟通协商 用人单位一般不管的
3 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待遇是和其他员工一样的 都享有加班费、绩效奖金,或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培训也是如此
4 一般来说 劳务派遣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的 在派遣以后 用人单位也不能再次派遣此员工
别的基本上就是合同 协议约定的内容的了 但是最好还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而不是劳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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