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工交公积金的回复函(劳务派遣的流程是怎样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有哪些?)

关于劳务派遣工交公积金的回复函(劳务派遣的流程是怎样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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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作流程怎么走

劳务派遣是当前常见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的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其具体的工作流程是可以分为沟通协商、签订合同、派出劳务人员提供劳务、劳务结束后结算等几个阶段。沟通协商阶段是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沟通协商,确定用工企业用工服务范围、需用工数量、需用工工种、用工持续时间、工作地点、服务费用等问题;沟通协商阶段完成后,由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然后再由劳务派遣企业向用工企业派出人员进场服务,最后是劳务结束后结算。

Q2:佛山移动劳务派遣录用流程

福利待遇 1、 工作地点:派住佛山移动工作,可提供住宿,并有交通、餐费、话费等补贴。 2、 成为我们的员工拥有:优越的工作环境,高效的工作内部网,并提供良好的培训机会及职业发展空间,提供优厚的薪酬,完善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补贴、社保)和休假计划。 合约时间根据工作内容不同会有不同,收入一般,合同工实收一仟至二仟之间.合同工移动是不与本人直接签约的,大多数以下属子公司与你制定合约. 总的来讲,福利会比同性质的工作要好一点!

Q3: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大概什么流程

注册--验资--劳动局审批--下派遣资质证书

需提交申请材料

1、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申请报告。2、《开办职业介绍、劳务中介机构申请表》。3、相关部门出具的的有关证明材料:①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要有工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通知书。②社团性质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准予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③机关事业单位要有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成立文件。4、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独立的财务报表制度。5、开展业务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必备办公设施,并出具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契约复印件)。6、开办资金证明材料及担保证明。7、从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8、从业人员已取得的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及复印件;⑨机构负责人的一寸照片3张(分别贴在申请表的指定位置)。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批准

Q4:劳务派遣的流程是怎样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有哪些?

劳务派遣方式:一、完全派遣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如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工作)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二、转移派遣面对不断变化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税法,以及企业兼并和重组而导致的大量人员岗位变动、调动,用人单位可将原已招聘录用、并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员工,待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将劳动关系转移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返租这些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三、减员派遣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或转制裁员时,将被裁减员工人事档案关系转移到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这些被裁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从劳务派遣公司返租这些员工作为劳务工使用。四、试用派遣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招用劳动合同期限一年期的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最长试用期只有6个月。五、短期派遣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内或因为短期项目需要,再或者流动性比较大的职位采用短期租赁的方式减少用工手续上的麻烦。有效降低了人工成本。

Q5:劳务派遣合同赔偿问题

合同到期自然没有赔偿,如果不到期就由赔偿或者经济补偿金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签订这种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通常无法预计到该项工作结束的具体时间,因此在实践中该项目的开工之日,就为合同开始之时,此项目的结束之日,就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之日。

一般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下:a、单项工作(如具体开发某项技术等);b、可按项目承包的工作(如某个房子的装修等);c、因需临时用工的工作(如临时雇佣工人促销空调等);d、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共同特点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标。以此可知,该种劳动合同的使用有很大的局限性,不是可以任意使用的,只有在任务明确或者季节性强、临时性的情况下,才适用于签署这种劳动合同。如果企业在不适合签署这种劳动的时候签署了这种劳动合同,一旦损害到劳动者的权益,企业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针对本咨询中提到的该单位是否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沈斌倜律师认为只要符合上述使用以完成一定任务特点的用工,可以使用这种用工形式,但沈斌倜律师需要提醒的是三个问题: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将以这一方式长期用工,企业将在每次劳动合同到期时需要按照劳动者当期的工作年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之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终止时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自2008年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以来,其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一旦符合满1年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则可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与其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临时性工作岗位的劳务派遣工不计入10%劳务派遣工总量。所以,如果确实是临时性劳务派遣用工,可以不用担心这部分劳务派遣工的数量影响到劳务派遣用工总量,但仍需要提醒的时,劳务派遣若干规定目前还未正式实施。

1. 两者可以列为共同被告!

2. 用工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担违约责任.相当于非法解除.可以主张相当于经济补偿金标准两倍的赔偿金!以及代通知金!

3. 其他还有需要咨询的可以见我用户资料 有群可以加!提供劳动争议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