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排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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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Q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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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相关的申请材料,到人社局进行申请
2.人社局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下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存在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改,如果材料不齐全,人社局会当场告知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材料。
3.下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会有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评估,考察场地是否规范等等。
4.申请人符合条件的,人社局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规定没也会下发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二、劳务派遣证办理所需材料:
1.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5.经常场所使用证明和开展业务的相适应设备设施
6.公司营业执照或者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及劳务派遣协议
8.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Q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如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办理条件
1、 场地性质办公或者商用区域
2、 租用面子在100平以上
3、 实缴资金200万元以上 办理需要那些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章程 3、 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4、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5、 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6、 场地使用证明劳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 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无法补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的,可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勘察,出具现场核查表,并作出初步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审查完所有材料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Q4:劳务派遣许可证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如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办理条件
1、 场地性质办公或者商用区域
2、 租用面子在100平以上
3、 实缴资金200万元以上
办理需要那些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章程
3、 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
4、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5、 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6、 场地使用证明劳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 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无法补齐、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齐的,可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勘察,出具现场核查表,并作出初步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审查完所有材料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Q5: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劳务派遣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的劳务中介还在于对就业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
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具有很多优势。
参考资料:劳务派遣许可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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