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范的劳务派遣?请问现在怎么办,劳务派遣上一天推一天,公司也不管,属于工伤,昨天给劳务派遣打电话说是,下午过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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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上海如何给新进员工办理录用手续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为健全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提供了法律规范。但是目前还有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原因既有现行有关试用期的规定不完善的地方,也有用人单位故意违法的因素,还有有关方面对试用期规定存在错误认识,从而导致法律规定没有得到切实执行的因素。比较常见的单位对试用期的错误认识有:
1、规定很长的试用期期限。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单位并不是可以随意决定使用期的具体长短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动辄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他的法定权利,并无违约可言。
3、仅仅订立一份试用期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劳动者就相当于正式员工,因为按照上海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要解聘劳动者,则应按照程序给出正式的解聘理由,劳动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如果是续订劳动合同不得规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约定是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而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2008年上海市最低工资为960元)。
5、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劳动者有权主张自己的应得利益。
6、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按照上海市劳工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很少有单位可以做到第二点,因为许多用人单位公布的招聘条件比较简单,但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求却越来越严格。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一般都可以胜诉。
Q2:上海人事代理哪家公司正规?合作比较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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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上海办劳动手册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办理《劳动手册》手续,申请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本人一寸证件照两张;
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
5、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本市户籍的各类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职业技术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办理《劳动手册》:
1、个人直接办理。应届毕业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部门专业人员职业介绍所申请办理。当然也可以选择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并带好以下凭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证件照两张。
为了使你的个人信息更加齐全,如果在校期间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也应带好相应证书。《劳动手册》一般当场就可以办妥。
2、学校集体办理。如果是学校集体办理的,学校应指导学生填写《劳动力登记表》,并由学校统一填写“上海市×年度应届毕业生申领《劳动手册》名册”,盖上学校公章后,连同学生毕业证书复印件、照片等材料一并交职介所。
经职业介绍所校对无误后,发给《劳动手册》。学校可以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联系,以便提前提供服务。
扩展资料
《劳动手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劳动局加盖钢印后,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发放。
凡属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劳动者同意实行《劳动手册》制度,《劳动手册》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救济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救济金、求职登记和办理录用手续的必备证件。各类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劳动手册》:
1、各类学校应届毕(肄)业生转到地区的,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发给。
2、各类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被单位直接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学校发给的通知书,随带被录用者2寸证件照1张,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3、企业在职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
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上海市职工调动表》和原单位出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单》,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4、与企业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劳动手册》在签订协议之后,由企业发给。
5、其他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发给。
《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职期间由用工单位保管。
另外:上海毕业生可就近办理劳动手册。正值应届毕业生离校就业阶段,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广大应届毕(肄)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办理《劳动手册》。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各类应届毕(肄)业生可凭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证件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者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
办理《劳动手册》免费,一般当天即可办妥。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单位到单位所在区(县)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劳动合同原件和2寸证件照1张。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证件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动手册
一般上海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两张两寸证件照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即可。对于未办理过劳动手册的应届毕业生,应携带二寸证件照两张、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审核后向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1、来沪从业人员在本市就业期间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办理《劳动手册》。来沪从业人员《劳动手册》由区县外地劳动力管理部门在用人单位初次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放。用人单位应在来沪从业人员离开单位时,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将《劳动手册》发放给来沪从业人员本人。来沪从业人员在沪就业期间,换单位不需重新办理《劳动手册》。
2、来沪从业人员《劳动手册》发生遗失、损毁情况的,来沪从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就业所在地的区县外地劳动力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劳动手册》。
3、凡按《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122号令)的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在失业登记前应按《关于本市实行〈劳动手册〉制度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就发(2001)12号]有关规定办理《劳动手册》。
一、上海劳动手册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户口簿
3、本人二寸证件照二张
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
5、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7、居住地办理的,需出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
二、上海劳动手册办理流程
您可带上上述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上海劳动手册。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本人一寸证件照两张。
4、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需凭毕(肄)业证书。
5、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根据上海社保条例规定,上海市民可凭《劳动手册》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
上海劳动手册的办法
上海户籍劳动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两张两寸证件照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劳动手册即可。
Q4:请问现在怎么办,劳务派遣上一天推一天,公司也不管,属于工伤,昨天给劳务派遣打电话说是,下午过来,结
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如果您的第一次补偿已经拿到手了,您的第二、第三笔补偿金就应该可以申请。
十级补偿标准为;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工作人员说没有政策,可以理解为2012年你工作所在地的社平工资还没有出来。
Q5:如何成立人力劳务公司
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银行开户并存入注册资本金——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许可证——工商局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办理企业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办完。
劳务公司的种类很多的,你想成立的哪种的?劳务派遣?工程承包?还是只是出人力?
请把问题叙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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