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民意调查问卷模板(贵州比较好的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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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贵州比较好的劳务派遣公司
贵州领悟集团、贵州勤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特别好,不会坑学生工资高而且相应的返费都会给到你
贵州森悦宏谦劳务有限公司
贵州品信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好!
贵州安伸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贵州聚贤人力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省遵义黔北人力资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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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汇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贵州深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伊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鸿志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给你找了这么多。
Q2:宜宾劳务派遣公司有哪些
瑞方人力、社保028。
劳务派遣是一种人力资源服务,是一种新式的用工形式。现在很多企业都有劳务派遣员工,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管理起来更加的方便。
劳务派遣公司还是有很多的,每个劳务派遣公司都有自己的特色优势,建议多方考察选择。
这一块虽然业务公司很多,但是很多公司都不专业规范,也没有业务资质。我所了解的有宜宾凯博劳务服务公司 宜宾家和钟点服务公司 宜宾振辉清洁服务公司 他们在这一块的业务上应该是宜宾现在比较专业的而且都取得资质的公司。一定要选择有行业经验的公司,如此合作起来才省心,希望我的意见能够帮到楼主。
Q3:如何举报没有劳动派遣许可证的劳动派遣公司
这种情况,可以如实向所在县市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劳动局或人劳局)下辖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他们会据实调查处理。
现行《劳动者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劳动局的许可。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Q4:劳务派遣单位是挂靠资质,派遣公司没买保险,现挂靠公司在网上查黑名单我工伤找派遣单位还是找用人单位。
根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你才具有劳动关系,如果挂靠,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才是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具有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Q5:小型私营劳务派遣公司可以举报吗?
劳务派遣公司要找正规的公司,比如说武汉锦绣,规模还行,如果楼主遇到的是小型的,不有合法资质的派遣公司,可以去找相关部门举报。
去劳动局办理投诉。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处罚:
1、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7、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9、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②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③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④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0、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①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②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③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④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1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5、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6、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7、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