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员工辞职?

劳务派遣工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员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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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员工辞职

劳务派遣人员同样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所以你不去派遣公司离职同样要受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那样要算是你的错误哦。你要承担后果的。

跟公司还是人力资源公司辞职其实问题都不大,劳务派遣公司给你做社保靠的是公司给钱,公司不给钱了,你想让他们给你做社保也不可能,保险起见找你的劳务派遣公司的业务员再确认一下是否要给他们写封辞职信。

法定员工辞职应提前1个月书面提交辞职信,所以原则上你要等3.7日才能去新公司上班,但劳务公司并不会真在意你什么时候离开的,关键还是看你跟你们厂什么时候能交接完工作,做完了好合好散,接着去下一家单位就可以了。

Q2:关于劳务派遣员工离职证明

需要找原单位A开,因为你是和A签的合同,B只是实际用工单位

是要找原单位A开离职证明,如果A已经关门工商注销了,那么你可以凭当时与A签订的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开证明,如果你有劳动手册,有当时的记录那就更好办了。这个要去社保局咨询并办理。

应该出具劳务派遣公司的证明,因为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与a公司只是劳务关系,简历上写的是a公司,在证明中注明或者直接向b公司说明曾派遣到a公司工作即可。

Q3:派遣工辞职要怎么辞?

首先要跟你现在的务工单位沟通,然后写辞职报告交到派遣单位去。等待派遣单位的批复。

劳务派遣已经写进08年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派遣工和其他工种拥有一样的权利义务,所以只要是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工辞职的话一样是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在试用期之内的提前三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辞职,因为作为派遣工,你的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

劳务派遣公司另行派遣他人到用工单位。

Q4:我是一家国企的劳务派遣工,写了辞职信上交,可以立即离开么,要是公司不准许,我直接不来上班,对考公

你劳务派遣的时候有劳务合同,你可以看下里面关于辞职的条款有没有相关规定。如果没有,递交辞职信后就可以离职。如果有约定递交辞职信到离岗时间就要遵守约定,否则会有惩罚条款。关于工作安排有异议最好协商处理,既然你准备辞职了,可以越级反映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Q5:劳务派遣的离职证明怎么写

离职申请

******公司:

本人***,身份号码:******************,某年某月由某某劳务公司派遣到***单位从事**工作,至今已经工作*年*月,现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应该出具劳务派遣公司的证明,因为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与a公司只是劳务关系,简历上写的是a公司,在证明中注明或者直接向b公司说明曾派遣到a公司工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