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作十年以上现单位要求改签劳务派遣合同,咋办?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作十年以上现单位要求改签劳务派遣合同,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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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工作十年以上现单位要求改签劳务派遣合同,咋办?

如果有还在正式合同期限内,单位会赔偿你的,至于改签派遣合同,就看你同不同意了,你要是不同意就去别的公司上班。

可以要求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要求你‘改签劳务派遣合同’,应该先支付经济赔偿,从08年起,每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十年根据劳动法即你与目前单位已经形成无期限合同,签劳务派遣合同即结束你目前的事业单位的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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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没有签订合同年限加上劳动派遣年限和正式签订合同年限连续满10年么,可以要求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吗

第一 可以和单位申请签订无限制合同

第二 同时重新招聘可以找相关单位了解优先聘用问题 总之要一切以协商为准

第三 如果受到利益损失争端 可以找当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申诉 电话12333

第四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因2009年以前是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以从法律角度说你在该单位的连续工龄不满十年,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原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间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同一单位连续十年工龄是要以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后的才统计的,如果合同没有到期而实际工龄刚满十年也是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须等这份合同到期,如果双方续签的话,那么单位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订立合同没有最低的年限限制,但是劳务派遣的的工作属于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最终不能超过六个月,所以对于劳动者与被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最长就只有六个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Q3:和员工第一次续签合同年限可不可以签10年,有什么条文可以证明?

是合理的,合同到期按照以前的劳动合同法是没有任何补偿的,但从2008-1-1起,就算是合同到期,不论是公司还是员工不愿续签,员工都可以得到一年一个月的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你如果觉得不服气,我建议你可以从加班方面下下工夫,看看公司是不是全额支付了你的加班工资,还有替你加社会保险了么

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根据目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及连续订立2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规定主要是对劳动者的保护。按照现在的劳动法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职工无重大过错,如需离职,一般无需向用人单位交付补偿金。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解除员工,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且如需裁员超过20%以上,需相关部门批准,手续极为复杂。

所以一般不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如此长期的劳动合同

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没问题

劳动法没规定合同上限

Q4:单位签合同不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可以在十年后和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1、工作十年,但签合同的主体不是同一家公司,是无法在十年后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如果与后一家公司已连续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同样符合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你好,如果是同一用人单位连续招用你,然后不断变换劳务派遣单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与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劳务公司的劳务合同签订十年后,是跟劳务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跟用工单位签订:补充:本人所指的公司是一家央企?请大家指点~~~谢谢!问题补充..

Q5:请问签订了10年的劳务合同工可以转正式合同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依据?实在找不到,谢谢了

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两者的性质不一样的。

当然有区别啦,劳务派遣工是从别的公司雇佣来的,不算德资企业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人。而劳动局签的就是该企业的员工啦。这个是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