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承担连带责任?我是中介,我给介绍的人在工厂出现了工伤,工资是我给开的 ,我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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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工伤赔偿谁负责求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
Q2:劳务派遣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l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派遣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告知的义务:派遣单位应向派遣员工告知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岗位安排、劳动规章制度以及承诺的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等劳动条件,提供劳动法规政策、权益维护手段和相关事务办理等方面的指导性建议。《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提供建立和管理人事档案服务的义务:这是对劳动者被派遣后的一种附加义务,派遣单位必须履行,以确保维护劳动者的利益。
(4)代付工资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1二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l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和派遣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告知的义务:派遣单位应向派遣员工告知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岗位安排、劳动规章制度以及承诺的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等劳动条件,提供劳动法规政策、权益维护手段和相关事务办理等方面的指导性建议。《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提供建立和管理人事档案服务的义务:这是对劳动者被派遣后的一种附加义务,派遣单位必须履行,以确保维护劳动者的利益。
(4)代付工资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1二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Q3:我是中介,我给介绍的人在工厂出现了工伤,工资是我给开的 ,我负责任吗?
中介介绍的人在工厂出现了工伤,工资是中介给开的 ,中介需要负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现工伤时,未依法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保的劳务派遣单位对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损失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中介介绍进厂并且发工资,属于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工伤责任主体是劳动派遣公司,也就是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原因在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工伤责任存在的前提之一,不存在劳动关系就没有工伤一说。对于被派遣员工而言,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是其用人单位,而非用工单位。因此,如果发生没有缴纳保险的情况,工伤赔偿就应由派遣单位支付。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关系中,用人单位属于劳动者劳动关系所在的单位,应当承担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责任。,劳动者被派遣至用工单位期间受伤,认定为工伤的,派遣单位应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你当然要负责,工资在你那里开,人就是属于你公司的,或者说你就有义务负责,不过赔偿应该是打工的工厂出,你应该负责你介绍的打工者拿到,按法律法规应该得到的赔偿。
大部分是中介发工资,有试用期,三个月或者一个月,转正后签订正式工协议,工资由工厂发。 但是很工厂都是劳务派遣,没办法转正。
如果是中介那就没事,如果你是劳务派遣公司,那就是你的责任了。
这个怎么说呢?如果是小伤的话,公司会负责人的毕竟治疗也花不了多少钱。如果是大伤,属于安全事故的伤害的话,公司问没有能力处理这件事情。可大可小,但是不管怎么样,既然是你介绍的工作,你也支付给员工劳务费,按道理来说,你们之间已经处于了雇佣关系了,理论上你要对你的员工安全要负责人的!
Q4:单位员工发生工伤相关管理连带责任是如何具体划分的呢
对于工伤,无论责任应由劳动保险承担,如单位未上,由单位承担。
工作没有连带责任,就是用人单位和社保赔偿。
Q5:高分请教劳务派遣员工工伤问题
A.工伤员工找劳务派遣公司要求赔偿,不管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有没有协议,与工伤员工无关。
B.工伤赔偿与交没交纳工伤保险无关,单位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因为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
C.工伤保险赔偿是分别直接划入工伤员工帐户(工伤赔偿)和单位帐户(大部分医药费)单位赔偿再另行计算。但是有个前提是评残可以评上级,如果不能凭上级社保是没有赔偿的(对个人)。以下是评到5到10级的赔偿(4级以上由社保负责,可以直接去社保查)
1.医疗终结期的工资(医疗终结期在评残结论书上有规定)(单位出)
2.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按当地出差标准的70%,广东佛山目前是21元/天)(单位出)
3.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实消实报(单位出)
4.出院后门诊治疗期间的交通费,按病历上的时间对应的车票报销(单位出)
5.按评残级别相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出,全国一样的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如果单位没有买社保中的工伤保险由单位按社保的标准单位出)
6.按评残结果相对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单位出、由各省统一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要拿此项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按评残结果相对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出、由各省统一标准,几级对应几个月工资,你可以在当地社保去看一下)(要拿此项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这就是你可以得到的所有赔偿,以上所说的月工资标准是你上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做为赔偿的标准。
还有,你给的分太少了,这个问题最起码要100分,呵呵。
由你派遣机构支付! 也许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有协商! 就看你们那怎么处理了 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受伤是无条件支付医疗和损失费等一系列费用!
如果都提足球你可以去找当地仲裁 由他们处理会有理想的答案的!
是由派遣公司支付的,赔偿是一定要给的!具体谁出这笔钱是派遣公司和单位商量的事情!没交社保就得不到社会保险的工伤赔偿,你可以和派遣公司协商,或者申请仲裁!社保的工伤赔偿金是由国家支付的,不是保险公司,这条没弄明白你是想问什么!
离职的时候别忘了两个一次性赔偿金!!
另外,这分给的真不高!
因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应是劳务派遣单位,而非用工单位。杨先生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出现事故受到伤害,应该可以认定为工伤。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已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杨先生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从国家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杨先生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来承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