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事业单位怎么样(劳务派遣员工辞职程序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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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壳牌员工离职怎么办理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因此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由于公司与员工订立了相关的合同,也未发生劳动法所述的劳动者可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因此这时,员工未按相关规定辞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是可以向劳动者主张的。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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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劳务派遣员工辞职程序怎么走
辞职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就行了,单位一般让你交接好手上工作就行,不会留你一个月的,跟你前几年合同没关系.
关于你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你辞职后单位肯定就给你停了,单位会在你辞职后的下个月把你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停缴,你让单位给你做转他区就行了.不过因为你要去别的城市,你最好到当地的公积金和社保机构问清楚,地址你问你们人事部门就行,人事部每个月都要去的,肯定很清楚.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Q3:银行派遣工怎么辞职
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辞职,因为作为派遣工,你的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
劳务派遣公司另行派遣他人到用工单位。
你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的辞职申请,然后交给银行的人力资源部门处理,一般情况下都会放人的,如果你在合同期内辞职你要交违约金的,到时候银行人力资源部门会给你办理的,走的时候会去财务部结账就可以了。
劳动法规定的,单位不能强迫你留下。
Q4:当初和单位签的合同是劳务派遣性质的 还没到期 我想辞职 如何办理相关事项啊?
现在辞职已经不允许收违约金了,所以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你工资的,另外你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你只要在工作单位办理了退场手续,再去派遣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就行了。辞职是劳动者权利,不需要审批。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就行了。
签定劳务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对务工者,自己的权益特别重要。如用工环境、期限、工种及劳动报酬,人身损害,主张权益的途径等等
不是特殊职位 只要按正常手续办理了离职 就没有违约
你看下劳动合同上有没有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或者有关规定,再看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怎么要求辞职的相关操作的···
我们公司是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就行(劳动合同没到期也可以····)
你的辞职,只要单位批准了,工资就应该照发,否则违法。至于你的档案,拿不拿都可以,如果新公司不提档的话完全可以先放在那里。现在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确认,看你劳务派遣和同的性质就知道不是什么不可替代的职位,所以老板应该不会为难你。
Q5:派遣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和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提前一个月向派遣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自己在银行的主管签字和银行人力资源部盖章),向银行提出解除劳务关系申请;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自己手上工作的清理。
3、在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提交23天时,向劳务派遣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强调本人已于23天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还有一个星期离职(要有自己在银行的主管签字和银行人力资源部盖章)。
4、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一个月后,向银行自己部门主管交接自己的工作,向银行相关部门交接自己手头工作牵涉到的事情,要交接清楚明白。
5、如果工资在银行发放的找银行办理工资事宜。
6、和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社保事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首先,你05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二、劳务合同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主要看当时你们的约定,有无涉及服务公司面临重组时的事项才能明确你的权利和对方的义务。
三、你现在服务的公司才是与你真正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你们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你的权利不仅仅取决于这个合同,而且同时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四、在明确两个合同涉及服务单位资产重组时内容的前提下,寻找赔偿主体。
五、在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具体赔偿多少,首先看约定,无约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跟派遣公司解除。劳动者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叫你朋友写一份辞职申请,一式两份交给银行和派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