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劳务派遣(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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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现在新劳动法对于劳务派遣工的比例是公司正式员工的百分之多少啊,有明确规定或者什么文件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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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及新的司法解释对于适用劳务派遣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规定:那就是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可以适用劳务派遣工。
Q2: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2020
1、实行分档征收
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
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伤残保险金征收标准的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是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所雇用人员的加权平均工资。
4、按比例合理确定和安排就业形式
受理单位依法接受劳务派遣方式录用残疾人的,残联应当将其纳入录用残疾人人数的审核,并加强动态监测。
扩展资料:
如果雇主需要减少或保持在保障基金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申请减少或掌控的保障基金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年度回顾的雇主在处理年度审查。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以及用人单位审计报告、年度会计报告等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保证金的最长缓期不得超过6个月;减少的数额不得超过一年应付的保证金数额;破产或者办理终止手续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免缴保证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Q3:7月1号要实施新劳动法,有在四大行工作的派遣工吗,讲讲各行对待派遣工的最新政策
你好, 这次修改劳动合同法,就是要从法律上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 新的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 现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快速增长,部分企业突破“三性”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和一般工作岗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为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对“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作了进一步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为防止滥用劳务派遣用工,新法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门槛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 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从事劳务派遣的单位增长较快。一些劳务派遣单位经营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侵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于劳务派遣单位准入门槛低,承担责任能力差,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难以获得有效赔偿。 为促使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新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并对取得许可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包括将注册资本要求由不得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提高到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 应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 新的劳动合同法作出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的规定。 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多数企业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逐步做到了同工同酬,但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实行不同的工资福利标准和分配办法,有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企业福利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相比差距较大。 为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法增加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新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对劳务派遣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新法对法律责任部分作了相应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二是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并适当提高了罚款额度;对劳务派遣单位并可吊销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 修法前后法律实施作衔接规定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本法修改后的法律实施工作作出了衔接性规定。 为实现修法前后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平稳过渡,新法规定, 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继续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Q4:国家政策是不是对劳务派遣用工有了什么新规定呢?听说有些企业都因为国家政策下来后就不再使用派遣用工了
目前对劳务派遣没的什么新规定,但有两样法规会对劳务派遣产生重大影响:首先是7月1日实施的《社保法》,对那些不买社保的企业是个强力威慑;第二是正在起草的《劳务派遣条例》,会对劳务派遣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劳务派遣目前还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大力推广,规范的劳务派遣方兴未艾。
《劳动法》都已实施十年以上了,无新劳动法一说;《劳动合同法》也已在2008年实施,目前无修订动向。
没关系 为你办社保卡其实是劳务派遣公司害怕你出工伤 因为你要是在工作中受伤 都是由他们负责 这张社保卡其实也没多少钱 拿不拿都无所谓 他们会为你保管好的 如果离职的话可以去 劳务派遣公司 索要这张卡
Q5:关于企业交纳残疾人保障金的有关规定
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 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 建议:当地的征收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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