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签几年?签了劳动合同,上了一天班,不想干了,直接走人可以吗?

劳务派遣合同签几年?签了劳动合同,上了一天班,不想干了,直接走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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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要辞职,可是我签了劳务合同,公司里不让走,我可以强走吗?急 急 急

你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 就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程序 完成辞职流程 如果要想提前走 最好和公司协商

你好!

如果你在试用期内,那么递交辞职报告后,随时可以走人;

如果你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从递交报告日算起,1个月内公司一定要处理你的辞职问题,如果公司不放人,那么1月期满后,劳务合同自动解除。

放心的辞职吧,记得辞职信要通过邮件发,以免公司不承认收到过。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您好: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可以通知单位解除,不受劳动法的约束。

可以啊,按正常手续或急辞手续(前提是你对公司没有造成损失哦)

Q2:签订了劳务协议后还没有去上班,可以取消吗

你可以同长春公司取消合同,公司的损失就是招工损失,这个金额很少,通常公司不会向你追究责任。

这个可以取消的,你不要这么害怕,现在任何事都有法律来保证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3:签了劳动合同想走人可以吗。。。急!!!!

1. 你还在试用期,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公司,无论公司同意与否你都可以走人,这样是合法的;

2. 你还有要求支付一个星期工资的权利;

3. 入职你写“未满一年不能辞职”是无效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内提前3天告知,即可辞职。

约定的一年内不能辞职条款直接无效。

jsnj1006胡扯,广东沿海胡扯,只爱宝马2010胡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所以老兄你可以通知单位后走人

另外,你在试用期的工资,加班费可以主张,不然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不用担心法律责任的。立即走人即可。因为所谓法律责任,必须是单位拿出证据证明你造成单位损失的,才需要赔偿点什么,但这个证据单位也难获得。所以,即使立即走人,你也不用赔偿任何一分钱。

当然,如果想更合理更深入一点,可以以单位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为由,向劳动局书面投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作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以上法律条文。你可以以提出辞职

,并要求赔偿。

Q4:我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去干会怎么样?

你不想干还未违反合同,但你一天没干就违反了,根据你合同写的会扣违约金,你的押金就会被扣了

签了合同不去干就是违约,如果合同有规定的话就会扣你的保证金作违约金

 1. 如果公司以吃饭的名义收取的押金,就需要有你没有吃饭的证据方可退回,否则很难说清。

 2. 如果你不想履行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责任,视合同约定。

具体要看你合同的内容

可以退回,国家法律规定:用工单位不允许收取任何押金。所以你们合同如果有押金一说,那么该合同无效,任何合同都不能和国家法律有冲突,如果有冲突则是无效合同

可能性比较小.

Q5:签了劳动合同,上了一天班,不想干了,直接走人可以吗

我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子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那么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可以,和你部门的负责人直接说一声就可以了。

不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只能说你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天申请离职,所以公司也不会给你这一天的工资,当然这是小事,如果你去新的公司被他们发现你未在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就去上班,他们也是不会用你的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