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输出工作总结?劳务派遣许可审批?

劳务输出工作总结?劳务派遣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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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单位?

在接管劳务工管理之后,接触到很多的劳务公司,发现很多有意思的东西,在这里写一下,算是总结吧。 劳务派遣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当企业主发现这个项目能给自己节省支出,规避风险的时候,趋利的本能会促使他们使用这个新兴的劳务用工模式。但是在劳务市场上面有很多劳务派遣机构,在法律不是很明朗的时候下成立的派遣机构残次不齐,如何在市场上正确选择一个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合作变得尤为重要。 选择一个合格的劳务派遣机构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劳务派遣人才结构,选择合适的劳务派遣机构 有很多的企业需求的劳务工主要是生产车间的普工,这就要和普工型的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合作。另外很多工厂喜欢蛹学生工还有偏远地区的农民工,这就需要在选择的时候注意挑选机构,我接触的劳务公司中有一些公司是没有外派机构的,他们是招聘不到外省的劳务工,只是在附近进行拉人招聘。还有一些机构本身就是外地劳务输出地的官方单位,这里能招聘到急需的农民工等。2、审查资质,选择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公司合作 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各地方对于劳务公司的资质有不同的规定,在与其进行劳务合作之前需要对其资质进行审核,例如其营业执照等。有一些是对外劳务派遣的劳务公司更是要注意其资质的审核,有行业内部人士透露,对外派遣(出国)需要审核特别困难,不是一般的公司能得到这样的资质,但是对外派遣的利润很大,这样在市场上面出现很多的假的劳务派遣公司。3、选择管理规范、有承受能力、声誉好的劳务公司 由于许多的劳务公司本身就是中介公司,大家对于中介公司应该有一个很深的了解吧。很多的劳务公司发发布招聘信息的时候还是采用原来的骗的方式,如果以后劳务工进来之后发现不对走人之后在劳务市场上你公司的声誉就不好了。有一个更大要注意的是这个公司的财务能力,很多劳务工的工资的是劳务公司先前垫付的,若是没有这样财务能力的公司是不能做好这些工作的。同时风险承担能力也是考核的重点,对于没有风险承担能力的公司,很容易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卷起铺盖走人留下一个烂摊子给用人企业。关于这个可以从其财务,还有就是他的规模以及行业内的声誉来衡量。4、充分利用协议约束双方行为 由于劳务协议不属于《劳动法》调节的范围,只是在《合同法》与《民法》的调解范围下,签订这个协议的时候要充分注意条款。关于具体条款要关注新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在协议上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要注意把上班时间、劳务费计算方式、劳务费支付方式、劳务工工资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调解机制等敏感话题进行规范,越详细越好,这样在后期的劳务合作中将有章可循,不会推卸责任。同时在签订合作协议的时候要将劳务工的福利待遇表述清楚,虽然劳务工与公司只是劳务关系,但是劳务工的待遇将影响到劳务工在公司的工作绩效表现,是非重要。相关阅读:劳务派遣方式

Q2:合同没到期,用工单位因为经营严重困难,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劳务派遣,现在劳务派遣单位也要根据40条第

劳务派遣公司和你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不能派遣工作的单位经营困难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以此为由属于非法解除,可以主张赔偿金

用工单位按照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合同承担对应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读】第四十条说的是生病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说的是裁减人员的情况、情形。

  第四十二条第三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你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工会和劳动部门仲裁机构反映,取得他们的支持。如果愿意,就继续履行合同,留在该单位;如果不愿意留在该单位,就争取赔偿金。具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病情、工龄等因素进行考虑。

Q3:公务员审查意见:是否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派遣?

那就看你是否能按应届生派遣了,如果能按应届生派遣的话就补充说明可以,如果不行就改报其他职位吧。

现在的公务员一般是限制年龄,不过不同的招聘单位也有不同的限制。我想应届毕业生也有能报考的职位。

Q4:劳务派遣许可审批

必须一致的,办理劳务派遣资质,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必须一致。

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劳务派遣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

Q5:劳务派遣许可审批

必须一致的,办理劳务派遣资质,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必须一致。

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劳务派遣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