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劳务派遣用工(急!我想问一下,劳务派遣制毕业生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一栏,是填派遣公司的名称还是实际用工单位的名称?)
内容导航:
Q1:灵活用工是和劳务派遣一个意思吗?
灵活用工跟劳务派遣不是一个意思,二者是有区别的。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而灵活用工是指企业基于实时用人需求,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双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务关系。
灵活用工大多作用于兼职小时工,而劳务派遣大多数用于长期用工,两者不能一概而论
从用工模式上分析,劳务派遣是全日制用工的模式,而大账房全才人灵活用工模式是一种服务用工的模式,主要解决企业用工成本高以及用工风险等问题。
灵活用工和劳务派遣并不是一个意思。劳务派遣的本质是将劳动合同转移,也就是被派遣人员和派遣单位而不是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而灵活用工的本质则是劳动关系的转变,用工单位和灵活工作者是合作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之间也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和用工风险,当然灵活工作者也有了更为自由的工作方式和更高的薪资。
完全不同的2个概念,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进行区分。
工作形式:兼职属于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主要是线上
沟通形式:兼职直接对接企业部门领导,灵活用工主要是与项目经理沟通
工作地点:兼职需要到企业办公,灵活用工不需要去企业
工作时间:兼职时间由企业定,灵活用工根据项目来定
费用支出:兼职是工资+保险+企业办公成本等,灵活用工只有项目费用无保险与企业办公耗损
行业选择:兼职零售行业居多,灵活用工适应行业更多比如设计、开发、文案策划等等
如何找工作:兼职可以利用招聘平台,如智联、兼职猫等
灵活用工目前都是线上平台,国内有由己互联网灵活用工平台和灵鸽
适合年龄段:兼职零售以小年轻为主,灵活用工适合所有人群(在职或者自由职业者)
灵活用工是和劳务派遣不是一个意思
区别在于灵活用工大多作用于兼职小时工,而劳务派遣大多数用于长期用工,两者不能一概而论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
劳务派遣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中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区别在于灵活用工大多作用于兼职小时工,而劳务派遣大多数用于长期用工,两者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可在杰成人力咨询......
Q2:急!我想问一下,劳务派遣制毕业生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一栏,是填派遣公司的名称还是实际用工单位的名称?
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实际上班的公司是用工单位,所以用人单位一栏填派遣公司的名称
派遣公司名称
Q3:劳动法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关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相关的几个概念
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
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1.主体不同;
2.关系不同;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4.适用的法律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
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
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
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
你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不是厂方与你续签合同,应该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要解除你的合同,这种情形是有经济补偿,应当由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你。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Q4:教师劳务派遣是怎么回事?如果在杭州的话工资待遇如何?
杭州劳务派遣就找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注于劳务派遣、劳动事务代理服务。通过几年的市场运作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劳务派遣、劳务输出经验,深得被派遣单位的信任和好评,为这些单位节约了大量的人力、财力,让这些单位真正从这种复杂的劳动关系中脱离出来。目前,公司已经与日本电产、三星、嘉化集团、上海佳格、上海锦江之星、宁波阿尔卑斯、金龙集团、顺丰速运等优秀企业输出了劳务人员万余人,得到了各用工单位的普遍欢迎和认可。
劳务派遣指的是,你与劳务派遣公司或者人才中介 人力资源公司 掐你定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年制的,将你派遣到某单位工作,你与劳务派遣公司产生的是劳动关系.
工资不一定的
劳务派遣指的是,你与劳务派遣公司或者人才中介 人力资源公司 掐你定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年制的,将你派遣到某单位工作,你与劳务派遣公司产生的是劳动关系, 青岛腾龙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你好!
劳务派遣指的是,你与劳务派遣公司或者人才中介 人力资源公司 掐你定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年制的,将你派遣到某单位工作,你与劳务派遣公司产生的是劳动关系.
工资不一定的
打字不易,采纳哦!
Q5: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公司接触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谁来支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A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到工作单位B工作,只是属于派遣公司A向用工单位B提供的劳务服务,员工与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不适用劳动法中规定经济补偿。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