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员工待遇?劳务派遣工能和正式员工资一样吗?

劳务派遣制员工待遇?劳务派遣工能和正式员工资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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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能和正式员工资一样吗?

你问的这个问题比较笼统,

高于,低于,还是一样,是都可以的,具体要看是什么岗位。

如果相同岗位,案例来说,应该实行同工同酬,但是同工同酬并不是就是说的拿的钱一样多。

它广义的说,应该是采用的相同的薪酬体系。

因为,即使同样的岗位,可能存在工作经验,工作绩效,个人职称,技术等级等不同,薪酬同样不同。

可以的!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你问的这个问题比较笼统!

高于,低于,还是一样,是都可以的,具体要看是什么岗位。

如果相同岗位,案例来说,应该实行同工同酬,但是同工同酬并不是就是说的拿的钱一样多。

它广义的说,应该是采用的相同的薪酬体系。

因为,即使同样的岗位,可能存在工作经验,工作绩效,个人职称,技术等级等不同,薪酬同样不同。

Q2: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工的工资相差甚远,且不享受同等福利,请问用人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全国上下的普遍状况阿

干活的是派遣工

拿钱的事正式工

当然不合理啦

但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

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工资待遇是你自己与公司协商确定的,不满意的话你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资不能低于你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Q3:现在很多国企招聘都是劳务派遣,与正式工有区别吗?

这两者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要不然也不会被称之为是劳务派遣制了。其主要的区别就是劳动合同关系的不同,我们的所谓正式员工是跟自己本工作单位来签订劳动合同,比如说你是一家国有企业单位的员工,那么你直接会跟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我们也可以被称之为是正式员工,其实现在更多的称之为是合同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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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劳务派遣制劳务派遣制,并不是跟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来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的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并且你的五险一金的交纳,包括你工资的发放,都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来给你发放工资的。所以这一点上是有一个明显的区别。

当然劳务派遣员工和我们正式员工,其实在一些综合收入上还是有一定的偏差的,基本上都是正式员工的综合收入,还是要大于劳务派遣员工在工资上可能体现不出来,因为每个人所从事的岗位所从事的工程可能完全相同,那么所享受到的基本工资包括绩效工资,也许是同一个标准,因为它执行的都是同一薪酬体系,所以说工资待遇上可能看不出任何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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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出现偏差的地方是在于一些福利待遇,比如说节假日福利包括一些奖金福利,还包括一些年终奖的福利,那么这些方面劳务派遣制员工和正式员工之间多多少少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要么有些单位不给劳务派遣制员工发放,要么有些单位象征性地,给劳务派遣制员工发放,总之而言,基本上劳务派遣制员工可能比起正式员工,从这方面的收入来讲还是要低了很多。

Q4:劳务派遣工,跟正式工待遇有什么区别

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的区别如下:

1、签合同的甲方和合同期限不同。

1)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签合同的甲方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能享受用工单位的各项职工福利和退休保障。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这是为了避免由于劳务派遣期限的不确定性造成就业者的不稳定。

2)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员工签合同的甲方就是用工单位,可以享受用工单位的各项职工福利和退休保障。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最短期限是签订三个月及以上。

2、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不同。

1)派遣员工离职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用工单位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时,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用工单位也可以根据纪律处罚、内部转岗、提前退休等原因,与正式员工协商,提前终止用工合同并给予合适的补偿。

3、工资结算周期不同。

1)派遣员工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可以按日、周、月甚至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具体选择哪种方式,是由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共同决定的,因为劳务派遣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的工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代发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缴五险一金。

2)正式员工计算工资的周期固定为按月发放。《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Q5:劳务派遣员工和企业里的正式员工,在同一岗位上他的工资是一样的吗?福利是不是也是一样的?

1、工作时间的优劣对比:

小时工工作时间灵活,按小时计算工资。正式工一般都是按月或者按年计算工作工资。

2、工作稳定性的优劣对比

企业在临时性、季节性岗位上都使用临时工(或称短工),一旦工作结束,即行辞退。无法享有正式工才享有的培训、晋升甚至荣誉,还随时面临解聘,对企业没有归属感。正式员工是指通过试用期考察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3、福利待遇的区别优劣对比

临时工的特点之一是灵活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希望能实现用工效益的最大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又不用背负社会保险等其他成本。他们没有同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确定正式的劳动关系,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待遇。正式员工一般都享受的待遇比小时工待遇好。

4、休假的优劣对比

正式工要跟随公司的休假制度休假,平时休假和请假都要走程序或者通过上级领导审批。小时工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休假时间,只要项目做完,或者原先约定的事情做完就可以随时休假。不用担心领导不审批,或者无法抽身。可以随时照顾自己的家人和孩子,不用担心时间上的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