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起诉劳务纠纷,要求个人承担责任,法官会怎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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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么起诉劳务派遣?我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吗?
这个没有差钱啊。
人家先多发了你1000,发现后又少发了你1000.
不多不少啊,你要是老板,也不能多给员工多开那么多吧。
所以你没有理由啊。
就你那考勤,人家手里随时能查,你十月无故多了1000,你是想起诉人家多发你钱?!
Q2:劳动仲裁被申请人的问题
劳动仲裁规则中没有规定的,一般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合并审理或另案处理.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申请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应该是写在工商局查到的企业注册基本资料登记的地址。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你和谁签的劳务派遣协议,被申请人就填谁,另外把你实际工作单位一起填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应该是说撤销被申请人吧?
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意思。
Q3:劳务工请律师打劳资纠纷官司,打赢了律师怎么收费
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合同,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代理费数额,是可以协商的,当天或数日内支付,律师不保证案件输赢;如果风险代理,在案件结束后付费,收费较高,但不得超过案件标的的30%。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Q4:起诉劳务纠纷,要求个人承担责任,法官会怎么判决?
如果朋友掌握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欠你的工资,就可以去法院起诉那个人,来讨回自己的劳动所得,还可以要求那个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法官在进行调查以后,会公正地进行判决。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要根据受伤的具体情况赔偿。 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指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者因劳务活动而受到伤害,在提供劳务者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Q5:劳动派遣纠纷
解答如下:
第一、你和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你的劳动关系存在与派遣单位和你之间,你应该向派遣单位提出离职,而不是向用工单位,所以这种情况不能视为已经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如果你没有辞职就找了新工作,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与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是单位辞退你的法定理由,告你也没有其他影响,就是辞退你不用支付补偿金。
第三、住房公积金属于你应得的,单位不得扣押,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提取。
1、你和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而并非和用工方。因此,解除合同应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故你与其尚未解除劳动关系
2、如你所述,现在你已经和另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构成了重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有权向你提出违约赔偿请求。
3、住房公积金属于你个人财产,你有权取出,劳务派遣单位无权干涉
1.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
3. 劳动者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了解派遣协议的内容;实行同工同酬。
4. 一般情况,有劳动纠纷向劳务派遣公司主张;但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少,经济实力不是很强,通常可向用工单位主张;或同时向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