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聘用人员情况说明?事业编制合同工、普通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有什么区别?

编外聘用人员情况说明?事业编制合同工、普通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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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事业编制合同工、普通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有什么区别?

事业单位的工人,有三种类型,使用编制的合同工、聘用的合同工,还有劳务派遣工。事业单位人员虽然不止这三类,但这三类最为典型:

1、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的合同工: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管理,虽然没有完全规范,但已经开始了。在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也要签合同,但是是干部,工勤岗位的合同工,才是真正的工人。事业单位的工人和干部一样,都使用的是事业编制,都是正式职工,只不过身份上有区别,工人想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只有通过竞聘,但这种机会通常不是很多,也是针对所有的干部工人的,没有专门为工人设置的竞聘岗位,工人要想在这种竞聘中获得成功,实在是太困难了。

(在过去,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分为全民工、集体工和合同工,全民工、集体工是正式职工,合同工是编外聘用人员。随着人事制度改革,前两种工人类型已经全部消失,现在剩下的只有合同工了,也不能再简单用合同工来区别是否是聘用人员了。)

2、聘用合同工:聘用的合同工是不占编制的,也不是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而是编外合同人员。由于编制限制,与工作产生的矛盾,机关事业单位都会使用一部分聘用合同人员。由人社部门统一聘用,地方财政统一供养,分配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或者由人社部门授权,用人单位自行聘用、自行供养,自行管理使用。这部分合同工虽然不能使用编制,不是正式职工,但最起码是与人社部门或者用人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有什么纠纷,或者发生工伤事件,单位是要负直接责任的。

3、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用人单位支付一笔费用给劳务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其工资、五险一金等都是由派遣公司负责的,如果出现纠纷、工伤等,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负责的。如果派遣公司倒闭或者破产,用人单位才会接手处理。这就是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最大的区别。

Q2:请解释下外聘工,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正式工的具体区别,拒绝复制粘贴谢谢!!

外聘工基本等同于劳务派遣工(第三方协议)就是和劳务中介公司签合同,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在派遣到中石油工作,中石油和劳务公司属于服务关系

合同工是区别于以前的终身关系员工的,就是在服务期间签署合同,合同期结束双方在协商是否再续约

临时工一般是签的短期合同或者短期劳务合同1年以内的

正式工,合同工和终生关系员工都属于正式编制员工

外聘工:人才公司、劳务公司聘请的劳务工种也叫做临时工

合同工:顾名思义,在自我意愿下签署了自己与工作单位之间合同款项的工种,有一定保障。

劳务派遣工: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正式工:单位正式员工 可享有企业所有福利 好比五险一金 养老、住房等基金

希望可以帮到你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3:什么是“劳务派遣”?和正常的招工有什么区别?比如说在保险方面。请大哥大姐们给个好的解释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亦称人力资源派遣,是近年我国劳务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劳务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销售人员\文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协议》。

二、劳务派遣的作用(优势)在哪里?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遇"。如果用工单位在短时间内将所有人员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所以,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公司实施劳务派遣,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是捷径--

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而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变化;

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到延续,失业、医疗、工伤和退休后生活有了保障;

3、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故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快捷,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员工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三、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按《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2、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3、实际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四、派遣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五、派遣员工社会保险如何办理?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每月规定时间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六、派遣员工的工伤问题如何解决?

1、用工单位应负责工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

2、派遣机构定期查看派遣员工的工作场地安全设施,为用工单位提出用工安全建议,以保证派遣员工劳动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

3、派遣员工因公受伤时,派遣机构将负责处理工伤理赔事宜。

七、派遣员工档案如何管理?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派遣员工情况,采用派遣员工的档案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

1、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受委托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

4、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

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八、用工单位需要做哪些工作?

1、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承担派遣员工的各项费用;

2、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应规范及完善各项派遣员工管理制度,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3、实施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九、用人单位需应承担哪些费用?

用人单位的开支项目有:派遣员工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工会会费、劳务派遣业务服务费和相关税金。

十、什么样的人员适合进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员工,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国家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3、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商业企业员工(收银员、销售人员、文员等);

5、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工业企业员工(司机、仓储人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

(劳务派遣也可作为延长员工试用期的补充手段。)

十一、劳务派遣时间的确定

劳务派遣时间长短均按用人单位需要确定,一般以中期(三年以内)、短期(一年期)和临时(半年以内)为适宜。

十二、派遣员工是否可以随意辞退?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发生的劳资纠纷,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以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派遣员工。

十三、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有哪些?

1、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未执行,发生争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处以罚款;

2、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

3、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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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同工同酬时候说的劳务派遣人员和事业单位的编外合同工是不是一样?

相同。

同工同酬适用于所有的用人单位,而不只是企业。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劳务派遣制度下实现同工同酬的条件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同工同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相关政策条例规定明细

1、劳动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4、劳动法关于同工同酬规定内容 (1)男女同工同酬。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的劳务派遣人员和事业单位的编外合同工是一样的,二者都是临时工。同工同酬适用于所有的用人单位。所以事业单位的编外合同工也是实行同工同酬,编外合同工就是非编制人员,以合同形式参与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里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同工同酬。。大雨点小啊,哥们。。。

各地落实情况各有不同,包括同一地区同行业也是千差万别。例如有的医院护士就实行了,而同一地区的其他医院却没有。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一般都是本单位与当事人签订的,不存在劳务派遣或者人事代理。但是部分单位比较例外,例如高校等。

另外,政策是一回事,能否惠及到老百姓又是一回事,认真你就输了。。。。

不一样的,出了工伤就不好办了

Q5:事业单位与编外人员能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吗?怎么签?不是劳务派遣合同

你应该签劳动合同。

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专用(除非领导给你开特例),有编有合同,人社局才会给调资,办理编制卡,财政局才会给你发工资,聘用合同的解除并不代表人事关系的解除(即还不能离开单位),双方纠纷属人事争议适用人事相关法律。

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即将出台,你可以了解下

2、劳动合同是一般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等由双方自行约定,双方纠纷属劳动争议适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3、劳务合同即劳务派遣合同,是三方的。。

事业单位让签派遣合同不签可以吗?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与人事中介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现在用人单位采取的两种用工形式,至于选择哪种用工形式完全由用人单位决定。

纵横法律网 杨洪律师

都是解决没有编制的方法。

机关、事业、国企很多面临这样的问题,编外合同,虽然不占事业单位(如学校)的编制,但是跟单位(如学校)直接签合同,如果有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你仲裁或者起诉的主体是这个事业单位。

劳务派遣,也是解决没有编制的一种方法,即你工作的单位(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定经济合同,你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每月将工资、社保、公积金、服务费打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扣社保、公积金、个税,代缴前述费用后,给你发工资。若遇到劳资纠纷,你起诉或者仲裁的对象为用人单位,当然也可以把用工单位作为连带单位。

有没有发展,一是看单位的制度,二是看个人的能力。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的。有的单位,派遣制可以转为编外合同制,通过考试可以成为占编的员工。

能签的,要领导回报给人事局,当然要领导出力,担责任,一般谁平白无故给你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