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劳动合同同时签订(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动合同,那我被派遣到了单位,请问和单位是否也要签个协议或者劳务合同呢?)

劳务派遣和劳动合同同时签订(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动合同,那我被派遣到了单位,请问和单位是否也要签个协议或者劳务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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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劳动合同中存在服务期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劳动者辞职没有履行提前30天通知的程序就要罚款500元的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如单位执意扣钱,你可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Q2: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动合同,那我被派遣到了单位,请问和单位是否也要签个协议或者劳务合同呢?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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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知道两个单位的协议内容

这是很多劳务中介公司常用的方法,把你的工资的一点点留下来,做为回扣,才不收你钱的,你不做了没了回扣,肯定是要出钱的,因为你有和劳务中介签订合同,对你说的你没证据,只能是出钱!就算你不出,他们也会从你们工资中扣!工资是厂方给劳务中介,劳务中介在给你们发放的!

Q3: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形式有区别吗?劳务派遣合同属于那种?

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也就是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是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二)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五)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7项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一般简称为协商条款或约定条款,其实称为随机条款似乎更准确,因为必备条款的内容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这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当国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国家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一些随机性的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样本,一般都将必备条款写得很具体,同时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双方随机约定一些内容。例如:可以约定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用人单位内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或购置等等内容。 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合同观念会越来越强,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的内容会越来越多。这是改变劳动合同千篇一律状况,提高合同质量的一个重要体现。

简单地说派遣员工就像临时工!如果公司效益不好随时把你辞退企业没负担!正式员工就不同了如果要辞退那是要给说法的就是钱啦企业要用钱砸才能辞退正式工!所以企业要裁员先拿派遣工开刀啊!

Q4:以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哪个为准

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即“我的工作合同是和fesco签的两年”这个单位)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即你被派遣去具体工作的单位)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务用工的协议。这个协议的内容应当告知你,但你在其中没有任何角色,所以与你没有协议主体上的关系。其到期后,你可由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另向其他用工单位进行派遣。所以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能依此为条件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若是此时找不到用工单位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仍然每月支付你最低保障工资。以上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依据这些规定,向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提出要求。不满意时可向劳动监察机关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不一定,劳动合同起止期限是指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关系的期限;劳务派遣协议起止期限,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去用工单位的期限,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比如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三年期的,派遣协议是一年期的,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服务满一年后,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选择续签劳务派遣协议,或者派遣劳动者去新的用工单位。

Q5:劳务派遣是属于正式工还是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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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就是你的用工单位和你签订合同的单位不是同一家,也就是你的用工关系在你工作的单位,劳动关系在派遣单位。现在的工作都是签合同的。

1、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你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你是输入人员。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因为现在都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而已。而且签订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员工,也就是你说的有编制的员工。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编制。

2、我觉得现在银行还是挺稳定的,而且收入也多。国企或是银行就看你的出发点了。现在专业与职业是否对口在很多时候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如果你不想荒废之前的专业,银行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3、这和参加不参加校园招聘会没关系。校园招聘会只是给大家一个提供就业的机会。

4、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如果你与输出单位合同期满后,并不在续订,而原输入单位觉得你不错,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按照你的理解,就算是转为正式员工了。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怎么发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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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