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的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分别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劳务派遣中的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分别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内容导航:

Q1:建造师报名考试中的劳务派遣的员工在填写工作单位时应该填用工单位还是雇用单位

就像劳务报酬收入和工薪收入分属个人所得税的2个完全不同的细目一样,劳务报酬收入和工薪收入其性质存在很大差异。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所有的用工单位都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报酬一般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合同签订的,显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在本企业任职或与本企业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上述员工必须按规定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与企业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 纳税人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加盖劳动合同鉴证章或在劳动合同备案表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纳税人支付退休返聘人员、在原单位退养人员或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在税前扣除。 综上,本案例中的“我”已经以劳务派遣身份工作,即“我”已经作为被派遣方的员工,工薪关系已经在被派遣方体现。此时,不能再同时与另外一家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即工薪关系是唯一性的,不能同时对多家单位的工薪关系。 所以,“我”在解除与原单位即派遣单位的工薪关系之前是不可以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注册的前提是必须雇用,所以更不可能在签订用工合同前注册在用工单位。

谁给你工作年限证明就填谁呗,重要的是如果拿到证了又不想注册到这个单位的,解聘证明要能开的过来。

Q2:劳务派遣关系当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谁是雇主?

用人单位(派遣公司)有关系,用工单位:有劳动。派遣公司是雇主。

Q3: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分别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Q4:劳务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以及用工单位有什么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工和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和用工单位是没有合同的关系,劳务派遣工接受用工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是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关系。

至于b公司是否违法,今年刚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劳务派遣工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用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工接受用工单位指导和监督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关系

至于b公司否违法今年刚修订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有同工同酬权利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这个情况是要看用工单位大量裁员是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期内辞退具体哪一条的,有的需要提前,有的不需要。还需要看你跟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怎么签的,有没有签订其他的例如员工手册等

Q5:劳务派遣中涉及到的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劳务派遣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由劳动者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订立期限一般较长,劳务派遣的工种一般是辅助性的工作。劳动合同说明劳动者是单位的员工,劳务派遣合同说明劳动者是劳务公司的员工而非单位的员工。首先收入会不同,和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职工在各个方面都会得到较优惠的待遇,而和劳务派遣签订合同的职工的收入则取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整体效益,一般而言都是收入较低。其次劳动争议的处理不同,如果和单位签订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其福利和待遇及争议处理都有一定保障。而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的话,该单位往往可以轻易的侵犯权益,而职工很难进行保障。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以后,一般由劳务派遣公司把劳动者派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会给实际用工单位订立派遣协议。所以实际用工单位不会在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 如果工作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要求担责,如果实际用工单位有过错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连带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