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人单位责任?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直接用人单位么?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责任?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直接用人单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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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您好。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其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是,对一般的违反本法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二是,对情节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由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在民事责任方面,“给被派遣劳动者权益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对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规定。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2条 1121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Q2:劳务派遣与用人单位是什么利益关系

1、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

2、用人单位在核算派遣人员的总支出时,一是考虑岗位效益。二是以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三是不需要为被派遣人员额外支付其它计划外的费用,这样可以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你好:

单位和你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说明你和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你只是与派遣公司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单位不与你续约,派遣公司会按照劳动法条款,从2008年开始给你补偿,总共5个月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

至于2003年至2008年能不能呢过要到补偿,就看你的运气和原单位的态度了,个人觉得单位应该给你补偿5个月的工资的,但新劳动法是从2008年开始的,应该要得到补偿比较难。

祝你成功!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的优势 一、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用人单位在核算派遣人员的总支出时,一是考虑岗位效益。二是以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三是不需要为被派遣人员额外支付其它计划外的费用。劳务派遣专用发票可计入用人单位税前成本开支,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二、人事管理便捷专业 烽火猎聘资深顾问认为用人单位用人不受户口及学历限制,平时对派遣员工做出相关的管理规定,使用其才能,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而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由无锡市宏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完成。用人单位可以在业务增加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方式十分机动灵活。 三、减少劳动纠纷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人事(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纠纷。

Q3: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是一回事吗

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是一回事。

不是的,用人单位是派遣去的公司,用工单位是和你签劳务派遣合同的公司。

Q4: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直接用人单位么?

不是的. “劳务派遣”组织是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组织形式。它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来生存发展。 ① 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人单位。 ② 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 用人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 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Q5:为什么现在的用人单位大部分都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走合同?

这有什么猫腻,说白了,就是各个单位,公司都在精简人员,但是人员精简了以后,工作又没办法开展,就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给招人,且招来的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什么时候不需要了,也就不要了,就是临时工呗,且行且珍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