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续签规定(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在该单位做了八年,现合同到期不续签,请问我是否能享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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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问:与公司签了三年劳务协议;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签;这种情况有经济补偿金吗?
1、如果是员工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那么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合同期满,单位不在续签,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务协议,则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来计算,而是需要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不续签,就没有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有,现在的合同工都是这样
公司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话,是可以有经济补偿的,具体多少,你可以通过律伴在线查询。
Q2: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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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或者劳动者以工伤来拒绝续签合同的,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而且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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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续签时的条件待遇是否降低了,没有降低,劳动者拒绝时,不能请求获得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分用人单位不续和劳动者不续,前者有经济补偿,后者没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4、46条规定。
合同未到期被解除视情况而定,请认真看下面的回答。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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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除非他们不与你续签合同,
Q3:外包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公司补偿么
外包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需要公司补偿是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的。首先,如果劳动者是与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话,实际的用工单位在到期后不进行续签是不用赔偿的。其次,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在外包合同到期之前没有提前进行通知就单方面对其解雇的话,是可以向派遣单位要求对其进行赔偿的。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本身指的就是由劳务派遣机构和派遣劳工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需要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一定的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是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和派遣劳工之间的,但是劳动力给付的事实是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两者之间。劳务外包则指的是企业将其部分的业务或者职能工作发包给与其相关的机构中,然后再由该机构去自行安排工作人员按照该公司的相关要求来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劳务派遣用工的数量,增加其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罚。如果派遣合同到期之后,继续需要签外包合同或者另外与新的公司签定合同的话,以前工作的工龄就会没有了。但是可以通过协调谈判寻求对方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本人想要离职的话,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Q4: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在该单位做了八年,现合同到期不续签,请问我是否能享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赔偿?
用工单位通知你不再续签,是口头通知的对么,那么你的派遣公司是否对你做出过任何通知呢?作为派遣用工,如果你的派遣公司没有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就无法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你离职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也通知过你的话,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你均可前往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这里面有些你是要注意的,比如之前几年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你没有,你不用负责出示,你只需要在你的仲裁主张中提出一条前几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派遣公司仍在用工,所以申请前几年无合同期间的工作需要赔付双倍工资,你们派遣公司为了避免赔付你双倍工资,必然要自己拿出你当初的劳动合同来证明你当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其次是你没有工资条,但是可以用工资卡打流水单,即便中途更换过工资卡,你之前的流水单也依然管用,只要你没销卡就行,如果你销卡了的话,就只能找同事证明,而这种情况下,仲裁庭认可的是在职员工的书面证明,对已离职员工的书面证明很少采纳,顶多是参考意见。
申请劳动仲裁你就记得一件事,那就是目的明确,比如你是为了要离职的经济补偿金,那么你在上交仲裁的所有书面文件中,一定要围绕这个核心来,所有的主张都可以用来做铺垫,就是为了证明你在这家企业工作了这么久,现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所以你依法申请经济补偿金,记住证据、依法与合法这三个关键,你就能搞定。
可以的按照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你可以要求不长8个月的工资。
Q5:我是劳务派遣工到国营企业去的;今年合同到期我不续签啦!他们会给我赔钱给我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首先你说合同到期你不续签啦,一般情况下,在用人单位维持原来的工资标准或者在提高原来标准的情况下,合同到期以后,公司还愿意继续为你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本人不续签的话,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如果是合同到期,公司不愿意给你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你就有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在合同到期以后,续签劳动合同时,就看是公司提出来的还是劳动者提出来的,希望能采纳,谢谢?
不用那就只有滚蛋了嘛,话说临时工你也做七八年,临时工最多做一两年,期间自寻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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