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发生工伤事故由谁负责中国法院网(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处理?由谁申请工伤认定)

劳务派遣发生工伤事故由谁负责中国法院网(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处理?由谁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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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伤应该谁来负责

劳动派遣工人受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Q2:劳务公司做劳务合同外发生伤残事故由谁负责

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按照侵权事故进行处理。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您好,以下为对您问题的回复:

现在允许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将单位中的一些临时工或者雇佣的劳务工转变为劳务派遣关系。个人认为这个符合规定,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拖欠你的工资以及保险,你没有必要找这个单位的麻烦。

Q3: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处理?由谁申请工伤认定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一般由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劳务派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派遣员工的工伤问题如何解决?1、用工单位应负责工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管理,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2、派遣机构定期查看派遣员工的工作场地安全设施,为用工单位提出用工安全建议,以保证派遣员工劳动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3、派遣员工因公受伤时,派遣机构将负责处理工伤理赔事宜。劳务派遣合同最低要签多少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对用人单位影响较大的变化之一。此外,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务派遣三方怎样解除合同根据《 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解除情形的规定,其基本思路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此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此条第二条款规定了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及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Q4:劳务公司派遣的工人在工地做了2个小时就出了事,谁负责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受伤,那么应该是属于工伤事故,应该由派遣公司负责。

因为员工刚刚入职两个小时,单位为员工办理的工伤保险手续还没有生效是无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但是可以申请工伤,然后由单位承担工伤费用。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Q5:作为派遣工受伤,应该哪个单位来负责?

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造成劳动者损害要承担连带责任,这在《劳动合同法》第9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中均有规定。对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如何分配,司法实务中一般根据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双方的事先约定来划分。

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造成劳动者损害要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