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从业人数包括劳务派遣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从业人数包含临时工吗?)
内容导航:
Q1:新劳动法对人事派遣制度有了哪些新规定?
劳务派遣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式职工正常缴费,临时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其他规定缴费。针对流动就业者的情况,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帐户。
加强对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单位(包括家庭)。针对家政服务点多面广现有的劳动保护监察力量手段不够的情况,可考虑通过对派遣公司的专管员、督导员进行劳动法律政策培训,使其持证上岗的方式,让其担当一部分监督职能,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限制劳务派遣最高人数限额占比公司总人数的10%。即100人最多只能有10人属于劳务派遣且为临时性和替代性较强岗位。自2014年3月1日实施到2015年2月末完成。缓冲期为2年。
Q2: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怎么填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填写: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从业人员指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各类人员。包括各类单位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领取补贴的兼职人员、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工以及个体从业人员、农村从业人员和非正规就业人员等。
从业人员是社会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全社会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是编制社会劳动力平衡表、计算劳动生产率、研究分配关系、制定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Q3: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从业人数包含临时工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根据上述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从业人数不包含临时工。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已明确,“符合条件”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满足: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你企业的情况,请暂按小型号微利企业预缴所得税,明年年初汇算清缴时再重新确定你企业是否属小型微利企业,到时再多退少补
Q4: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怎么填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填写: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从业人员指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各类人员。包括各类单位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聘用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领取补贴的兼职人员、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工以及个体从业人员、农村从业人员和非正规就业人员等。
从业人员是社会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全社会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是编制社会劳动力平衡表、计算劳动生产率、研究分配关系、制定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报表,填写: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Q5:劳务外包人员计入从业人数
不能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按照政策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公司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鉴于劳务派遣用工已计入接受劳务派遣企业从业人数,为避免再重复计算,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不包含已派出人员。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