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怎么办,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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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的员工出现工伤事故 全权由派遣公司来负责?跟企业没有一点关系?
你的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一般在认定工伤时倾向与认同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具体的赔付要看派遣公司和用人的公司是怎么协商的,他们在建立这种派遣关系之前都有合同,对于发生工伤后双方承担的关系都有约定的.
你好!
申请工伤认定,由派遣单位赔偿。
如有疑问,请追问。
不是,二者都有关系。
错误,跟实际用工单位挂钩责任,劳动派遣只是一种变相的中介而已,你的实际劳动跟中介是没有关系的,所以跟企业有直接关系!
Q2: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杜凯律师【引言】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时,因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归派遣单位,一旦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用工单位是否可以完全无法律责任?或者,用工单位在与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协议时,有哪些注意事项?用工单位应对劳动者尽到哪些义务,如何规避用工风险?律师观点:㈠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用工单位得代行劳务派遣单位职责,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妥善安置劳动者。例如跨省、市、区的劳动派遣,涉及他国的对外劳务派遣,均须用工单位办理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应尽职责,是后,用工单位再与派遣单位根据合同进行结算。
㈡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主要应注意对劳动者的责任界限,各项费用的支付,特别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涉及工伤、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事项,以及劳动者在派遣期间的安全保障等,应加以明确。
㈢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对劳动者的义务应由派遣单位负担。为履行方便起见,可能会将派遣单位的部分义务转委托给用工单位代为承担,用工单位应当注意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相关费用的及时发放,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但应避免权利义务界限不清,让他人误认为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关系,承担本属于派遣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看自己是与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一、一劳动者虽与用工单位无法律关系,但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死亡、医疗等特殊情况,必要时,用工单位得代行劳务派遣单位职责,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妥善安置劳动者。例如跨省、市、区的劳动派遣,涉及他国的对外劳务派遣,均须用工单位办理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应尽职责,是后,用工单位再与派遣单位根据合同进行结算。
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关系,主要应注意对劳动者的责任界限,各项费用的支付,特别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涉及工伤、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事项,以及劳动者在派遣期间的安全保障等,应加以明确。三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对劳动者的义务应由派遣单位负担。为履行方便起见,可能会将派遣单位的部分义务转委托给用工单位代为承担,用工单位应当注意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相关费用的及时发放,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但应避免权利义务界限不清,让他人误认为与劳动者达成劳动合同关系,承担本属于派遣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Q3: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在我公司工作,出现的工伤事故是否应由我公司予以工伤申报?
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应该明确。一般是劳务公司申请,用工单位协助。
由用工单位负责
Q4: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怎么办,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合法的劳务派遣的话,发生工伤后由派遣单位向社保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由派遣单位承担;违法劳务派遣的话,依法应由社保部门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由社保部门承担,其余待遇由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经批准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护理费、评残确认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等。
你和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别的不用管,即找他。
派遣公司和你们厂是合同关系,有什么问题让他们自己去想。你就找派遣公司就好了。买没买社保没关系的,他们必须赔的。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工伤待遇:1医疗费用,2停工留薪工资,3护理费,4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必须解除劳动关系),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解除劳动关系)
Q5:劳务派件单位员工工伤如何索赔??
你说的是劳务派遣?如果是劳务派遣,派遣单位应当为被派遣工的工伤负责,如果用工单位对派遣工的受伤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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