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取消劳务派遣工(国家取消劳务派遣公司有这事吗)

煤矿取消劳务派遣工(国家取消劳务派遣公司有这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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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022年3月份全国召开的“两会″有没有对劳务派遣员工有好的提_和政策

《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双方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三)被派遣劳动者权益

1、依法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派遣单位的义务

1、雇主义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按月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五)用工单位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劳务派遣单位的禁止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七)用工单位的禁止行为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八)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共同禁止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Q2:银行从今年起取消劳务派遣工?全部为正式工?

你觉得可能吗?只是有个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而已,再一个,派遣工同工同酬在银行不现实。

市里的一年成本回不来。乡下的可能性大一点,不大推荐。。要么正式工,关键是派遣工能不能拿到年终奖。。。能的话进吧

Q3:6月25日发布的新劳动法除了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改变外,还有没有其他变化?

发布的新劳动法除了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改变外,还有下面几点不同:

【1】 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

  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

【2】 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门槛

  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

  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3】 劳务派遣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对劳务派遣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 

【4】 修法前后法律实施作衔接规定

  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对本法修改后的法律实施工作作出了衔接性规定。

  为实现修法前后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平稳过渡

,新法规定,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

本决定施行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

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方可继续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Q4: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是否明年开始就会取消劳务派遣制度 改为单位直接和员工签约?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务派遣也是劳动力市场的一种正常现象,管制太多,不利于其发展。

Q5:国家取消劳务派遣公司有这事吗

有没有取消我虽然不清楚 但是你如果要告你所在的公司的话 你可以拿着你每个月的工资单,还有你在这个公司的做的某一些记录,只要有你签了名字的和其他一些人也签了名字的那种资料,并且是对外的更好 如果是车间岗位的,你可以拿岗位记录来作为证据等等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