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天元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条款?

德州天元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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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中的条款

《劳动法》 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是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九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中有这样说明,如果你签定了代表着你也认可了,到时候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时,公司是不需要赔偿任何赔偿金的,而且这合同也没有什么问题。属于个人能力问题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一些必要的条款,但是并没有规定缺少一些必要条款,就认定该合同无效,只是如果该劳动合同缺少一些必要条款,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生法律上的结果,特别是如果缺少必要条款的合同是用人单位方提供的,那么合同的内容会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最大化,从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其法定的义务内容,比如缴纳社保,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等,那么该合同就涉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劳动者还是要到劳动部门去看看劳动合同的范本,就更清楚了,一般来说,劳动部门都会依法督促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合同范本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

是 的!!!! 可以不用赔偿。 你要是老板也不可能要这样的员工,神马都不能干,留着吃闲饭啊!!

如果你是员工,你也米有办法混下去。神马也干不了,证明你不适合这个公司,只能另谋高就了

有两点可以肯定:

1.单位因上诉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那么单位就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个月工资的标准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果已经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那么单位不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除了可能有的代通知金,单位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至于合同约定是否合法或者是否有效,要看公司对于上述条款中“补偿金”的本意表述是指代通知金还是工龄补偿的经济补偿金,不一定是没有其它工龄补偿的意思(或者总共只有一个月工资补偿的意思)。

Q2:公司的劳务合同自己做还是去劳动局拿

劳动合同一般都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购买规范文本,也可以由用人单位自己打印,用人单位自己打印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才是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你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要从现行的法律中找根据。以下是为你摘录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你看了就清楚了。另外,为了证明你是在这个单位工作的,你还要有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作为自己的证据,应该对事先做好准备。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Q3: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劳动合同中存在服务期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劳动者辞职没有履行提前30天通知的程序就要罚款500元的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如单位执意扣钱,你可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Q4: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和与公司直接签公司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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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出现劳动纠纷,你可以直接找公司解决。如果是和劳务机构签订合同,则出现劳动纠纷,你只能找劳务机构解决。

  第二,有些劳务公司是皮包公司,如果出现纠纷,将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第三,劳务机构的出现,就是为了避免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增加,解决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问题。

  第四,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由于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不健全,导致有些问题无法解决,比如一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

Q5:公司劳动合同薪酬与实际不同。

公司劳动合同薪酬与实际不同,如果公司未按劳动合同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你的叙说有点混乱,如果劳动合同为1100,则公司缴纳的社保不可能是110的,因为公司缴纳的部分肯定不止10%。而你还括号补充是含公司和个人部分。这就更不可能了。然后说每月公司扣除你110元社保,后面又说实际沟口你150元。那到底扣除了多少?

2.不管你的问题,公司一般是要按照你的工资性收入的平均数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一般是每年7月调整一次,把去年7月到今年6月的共12个月的工资的平均数作为基数。如果你的工资收入和合同不符,应该按实际工资所得作为基数。

3.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实际收入的工资单,银行流水账等,然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按实际工资收入补缴社保,但同时,你也要补足个人应缴纳部分。也可和公司协商,让他把不足部分现金赔偿给你。

1、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赔偿。

2、约定薪酬与实际不同,单位属于违约,可以要求赔偿金,但你需要有劳动合同原件作为证据。

3、没有工资单没有关系,银行卡可以做证据。

4、关于社保,前提证据,劳动合同原件。提醒:劳动仲裁中可以提,诉讼中法院对保险不予审理。

实际薪酬高于合同约定,不违法,但是单位应该按照上年度职工本人平均收入计算社会保险基数。如果你第一年在该企业工作,按照合同约定110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不算违法,但是第二年就应该以你第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社会保险基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