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咨询:关于聘用60岁以上员“工伤”死亡赔偿方法?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咨询:关于聘用60岁以上员“工伤”死亡赔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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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60岁左右的临时工在搬货中突发性脑梗塞死亡雇主有责任吗

您好!突发性脑梗塞死亡是因为该临时工本来就有心脑血管疾病,其死亡雇主并无过错。但搬运重物有可能导致脑梗发作,这与搬货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因此,雇主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应当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可以由雇主与死者家属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死者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补偿金额。谢谢阅读!

您好!突发性脑梗塞死亡是因为该临时工本来就有心脑血管疾病,其死亡雇主并无过错。但搬运重物有可能导致脑梗发作,这与搬货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因此,雇主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应当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可以由雇主与死者家属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死者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补偿金额。谢谢阅读!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案可能存在二种法律关系,即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因此,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突发性脑梗塞死亡的,不构成工伤;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用人单位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则无需承担责任。本案,突发性脑梗塞,原则上,属于劳动者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劳动本身也是诱发疾病发生的原因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劳动者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一、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劳务关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四、受害人一方认为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1、《民诉法》第63条第二款: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民诉法》第64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民诉法》第65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4、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Q2:年满六十周岁老人为小区门卫因工作死亡能得到多少陪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人工资的确定,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职工受伤前本人缴费工资或实际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工资或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最少不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不足6个月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

1.关于离退休人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地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异。

2.如北京市、厦门市,天津市等地明确规定不得认定工伤。而上海市等地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工伤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支付。另外,如河北省等地没有就离退休人员以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的工伤认定情形单独作出规定。

3.只能说存在地区差异,建议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人社局。

很多

首先要确定是因为工作才行,不过你可以闹,闹得大了,物业会给的多的

20万左右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3:咨询:关于聘用60岁以上员“工伤”死亡赔偿方法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要求规定: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2、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工伤保险条例

Q4:六十岁因病在厂去世如何赔偿

【丧葬费 抚恤金】《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Q5:60岁以上人员在某公司打工突发疾病死亡如何索赔?

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不是劳动关系,无法要求工伤死亡赔偿。 只能看和单位之间的雇佣协议中是否约定有赔偿,如果有,那么按照约定索赔即可,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无法要求赔偿,只能向单位领取5000元的丧葬费和死者生前6个月的工资作为抚恤金,其他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