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公司简介?建筑劳务公司的人工费究竟如何处理才比较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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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成立建筑劳务公司有哪些具体的细节,需要花多少钱,如何缴税?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Q2:建筑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有什么区别?
建筑劳务公司的性质是提供建筑人力支持配置为盈利为目的公司和建筑公司以建筑投资经营为盈利目的的公司
建筑劳务公司是建筑行业发展产生的一个新的专业分工 很多建筑企业为了减少成本不再保留自己的施工工人,只保留技术和管理人员 有工程的时候怎么办呢,就由技术和管理人员,再聘请建筑劳务公司为工程提供劳务服务 这些工人的工资、工伤、安全管理都是建筑劳务公司负责 建筑企业是不管的 而劳务派遣的工人是要派遣到企业,其管理、安全等都要这个企业负责的 但建筑劳务公司在法律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劳务派遣公司是有的) 所以其操作模式就很多样,也有不少差别,但总的意思就是上面这些 原创哦!!!好累呀·····
Q3:建筑劳务公司的人工费究竟如何处理才比较没有风险?
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依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方可降低涉税风险。
你提出的三个问题,作为建筑劳务公司基本上都是经常能够遇到的,因此很具有普遍性。
1、建筑劳务公司外包劳务,是否违法?
外包劳务不违法。但是你说的这种情况,主要涉及到业务的真实性问题。你们配合甲方提供工资表明细(金额偏大不真实),每个项目大概20-30人,工资表上代扣了社保和个税,有工人签字按手印,甲方直接打款到个人卡,你们凭工资表做了劳务成本,但由于人员多,工资金额偏大涉及个税,会计没有在个税系统全员申报。这里有两个主要涉税风险,一是工资不真实;二是没有依据全员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三是业务流程存在问题,你们提供工资表,甲方直接转款到个人卡上,甲方支付的工资算是付给你们公司的劳务费吗?但这部分款项你们并不需要向甲方开具发票,这好象不合常理。当然,也有可能是你没有表述清楚。
2、外包是否可以代开劳务发票做成本?
如果不是公司的职工,而是临时找的包工头,将劳务外包给他们,由包工头带着一帮人干活,这种情况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外包协议。在支付劳务费前由包工头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公司凭合同、发票等将款项支付给对方,这样可以降低公司的涉税风险。
3、能否将自己员工100多人列工资表做成本,必须全员申报吗?
自己公司职工100多人,工资发放当然可以凭工资表、考勤记录等作为依据。实际发放和工资可以据实入账,记入管理费用或工程施工成本。
100多名职工,实际缴纳社保的只有10人,所以只对这10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他的职工虽然有劳动合同,但没有缴纳社保,下一步税务机关肯定会加强社保征收的管理工作,毕竟社保已经入税,公司对此需提前做好准备。另一方面,虽然没有为其缴纳社保,但工资是真实的,所以这并不影响公司依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公司必须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坚持全员申报。
Q4:劳务工程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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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建筑劳务公司是属于专业承包的建筑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清包的工程。但目前市场上,建筑劳务公司的运作模式属于服务类的性质在经营,目前作为总承包的建筑公司,办理安全类手续,特别是申报标化工地,规定需要班组队伍通过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当然也有少量的建筑公司是把清工承包给劳务公司操作的),还有建筑项目需要发票来做成本账的。劳务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是什么?要看这个建筑劳务公司申请的是那些资质,只能分包所申请资质范围内的工作。承接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劳务分包资质分为两个等级,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二级资质为低级。两个资质等级没有太大的区别,仅仅是一级资质比二级资质的申请要求高,分包项目没有变化。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上会有经营范围的明确,特别是劳务工种的明确。
Q5:本人包工头一名,想随着市场及政策走,想创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请头条朋友指点一下可以吗?
早己过时的想法,时代和政策已不允许包工头存在,包工头才是农民工欠薪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