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什么事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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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有哪些规定?
劳务派遣工就是原单位的临时工,用人单位为逃避劳动法的某些义务而演变出来的“新名词”。
Q2:请问最新劳动法,是否有明确劳务派遣员工最多可以跟单位签订几次合同?或者说最长连续可以签几年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法律对最长合同年限没有要求,一般来说,公司或员工不会签很长年限的合同。至于劳动派遣员工最多可以签几次合同也无法定,但法律对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约定的派遣期限有约束,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限制。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以及劳务派遣员工之间的合同约定方式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对于最长可以签合同的年限和最多可以签几次的合同并没有规定。是有规定的。一般来说,公司或员工不会签很长年限的合同,对于公司来说,签订长期劳务派遣合同相当于是正式劳动合同,同工同酬的制度保护使得劳务派遣签订长期合同并没有优势,劳务派遣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灵活,如果签订长期固定劳动合同,则没有劳务派遣的事实存在了,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法律又对劳务派遣单位有约束,所以,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对于派遣单位而言,为了更灵活的用工形式,会减少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时间,那么还会存在拆分劳动协议内容,因此,法律又规定,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Q3:在劳动法中,劳务派遣工是不是只能用在辅助性工作岗位?
在劳动法中,劳务派遣工不是只能用在辅助性工作岗位。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这将有效遏制用人单位“假外包,真派遣”的现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用工单位依法破产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出现之一情形的,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关系存在的岗位可以由劳务双方签订劳务合同来进行约定,不限于辅助性的岗位,国内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关系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Q4:劳务派遣工有转正的可能吗?
劳务派遣始终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重要话题,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同工不同酬,让劳务派遣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失,所以主要谈及这个话题,大家一般都会义愤填膺,争着抢着为自己打抱不平,我也表示非常的理解。
在说下“劳务派遣工有可能转正吗?”的问题,我个人觉的转正的可能性非常小,几乎没有人可以转正,这就必须回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企业为什么要使用劳务派遣工?弄清楚了这个问题,我们就很容易了解劳务派遣工基本不会转正。
一、人事管理便简,企业管理效率高
使用劳务派遣工意味着,甲方企业的管理成本会大大下降,不需要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员的聘用、异地劳务关系的处理、档案接转、建立员工档案,员工工资、奖金的统计、发放,各类社会保障建立及缴纳、工伤申报劳动纠纷处理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派遣公司负责完成,这样甲方就可以有更多的精力转向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管理,真正的做到“用人不管人,增效不增支”,实现人力资源的效益最大化。
二、用人灵活,成本低下
甲方有用人需求时,如果采取自招自用的方式,肯定会拉长用人战线,导致人员招聘周期长、到岗不及时,但是使用派遣工,这些招人对于派遣公司来说都是家常便饭,所以企业可以在招聘环节剩下一笔成本,同时派遣工的形式使得甲方单位用人进出灵活,不受编制限制,人员进出手续都由派遣公司进行专业服务,充分展现被派遣单位择人和个人择业自主权。
三、规避劳动纠纷,分散用人风险
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时,因为工人和用工单位无需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均与用工单位无关,劳动纠纷最终由派遣公司解决处理,这样就避免了用工单位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加上单位采用派遣形式,所用派遣工可进可退、职位能上能下,机制十分灵活,大大分散用人风险。
所以以上的种种对于用工单位都是有利的,所以甲方单位更加愿意使用派遣工,而在实际派遣的工作中,我曾碰见过这样的案例,真是让人不战而栗,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一位派遣工在A企业提供劳动,已经与劳务公司签署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次签合同的期限是3年,第二次续签合同也是3年,等到第二个3年快要到期的时候,这位派遣的老大哥心中开始窃喜,与同一家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我就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一定意义上就可以类比为甲方企业的转正员工了;然后续签的合同即将到期的时候,派遣公司与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的是另外一家公司;等于合同的主体信息发生了变化,签署的仍然是固定期限合同,老大哥愣住了,没想到劳务公司早都想到了他的前面,所以他内心的窃喜还是没有得逞;通过这一个小小的细节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工转为正式工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再结合以上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三项好处,派遣工转为正式工几乎是不可能,如果企业想让你成为正式工,在一开始就不会考虑派遣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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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什么事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亲,由于市面上有很多用人单位需要大量招聘,同时又有很多的求职者待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人力和时间,就有越来越多的单位直接委托那些专业的公司代为聘人,这时求职者就只需要直接找到代为招聘的公司即可。这个应市场而生的必不可少的代为招聘和介绍工作的公司就是劳务派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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