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劳务派遣收费?劳务派遣类的职位该不该去?未来会有发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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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 工资问题
劳动合同法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应该和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在同等工作量下是一样的。工资也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标准发放。
有,如果合同中未体现工资,则可以低于全额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Q2:劳务派遣类的职位该不该去?未来会有发展吗?
正式员工(有编制)职位与劳务派遣岗位,怎么选?首先,你有选择权的话,原则上不选劳务派遣岗位。其次,如果你没有其他就业途径,要选择正规公司劳务派遣岗位。再次,迫不得已选择劳务工,要擦亮眼睛,赠别是不是骗人的把戏。
第一,你要明白:企业用人,好好的签合同不好吗?为什么要造出劳务派遣这个怪胎? 为什么企业要分为正式工、编制和劳务派遣工甚至外包工呢?想明白了,你就懂了。
按照常识,企业用人,就签订劳动合同,大家一视同仁,你干不好辞退就可以了。为何发明劳务派遣这个幺蛾子政策呢?就是为了和正式工不一样啊。简单来说,这里面有“四大坑”:
一是收入待遇肯定不一样,远远低于正式工,这是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克扣的就是劳务人员工资啊。
二是福利待遇没有,根本上也是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和福利支出。比如,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好的企业员工每月就七八千块,如果给劳务工,这是巨大的支出。
三是管理起来省心啊。正式工生老病死、工伤、退休、安全事故、家庭纠纷,企业都要操心的,劳务工就不用管了,省心大了。
四是发展通道不一样啊,正式工可以提职加薪,好职位,正式工都抢不到,凭什么给劳务工啊。
有的企业招聘宣讲时吹的天花乱坠,什么同工同酬,什么一视同仁?在现实中,正式工和劳务工之间的围墙,是真实存在的。比如说,许多事业单位,大量招聘劳务工,实事求是的讲,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劳务工一辈子都不可能进入编制体制内。你永远就是一个二等公民,如果事业单位不行了,编制内可以转岗有其他途径,劳务工哪来哪去吧,没人管你。
如果你没的选,只能去应聘劳务工,那么,具体怎么选择呢?
第一,优先选择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比如说,北京一些报社,下属报社、媒体和企业,没有事业编,但可以签合同制和派遣制,有的派遣制还给户口。总体来说,待遇还是能够保证的。
第二,其次选择央企或者大型国企。因为这些大企业大量招聘劳务派遣制,有的劳务工都成为核心骨干,群体庞大。大企业对劳务工还是采取安抚政策的,一是工资待遇基本能保证,二是有一定机会,比如技能大赛得奖,有可能转为正式工。
第三,原则上不要选择那些小公司、技术型公司、研究型公司,你会发现你进入之后,不是二等公民,而是三等公民,只能给正式工打下手,要不就从事那些基础工作,甚至是三性岗位,保安保洁司机食堂服务员什么的,基本没有发展前途。
Q3: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呢?
劳务派遣指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将劳动者外派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使用,用人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一定的劳务费,派遣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薪酬、办理社会保险、保管档案、以及劳务纠纷处理等事项的一种特殊的雇佣制度,雇佣和使用相分离是劳务派遣最显著的特征。常见于我国的国企、事业单位、银行等单位,如常见的协警、银行的大堂经理等都属于劳务派遣岗位。
如上图所示,在劳务派遣这组三方关系中,派遣公司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名义上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发放薪酬、缴纳社保等;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工作场所,并且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支付劳务费,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至用人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发生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负责管理、指挥劳动者;而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向派遣单位领取薪酬。
劳务派遣的优势
劳务派遣作为企业用工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相比正式工,有着很大的优势,具体如下。
1.灵活用工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工。根据劳动法的定义,劳务派遣智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实施,即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为主营业务提供非主营业务的岗位、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岗位。由此可知劳务派遣的岗位是短期的,当用人单位不再需要该岗位时,可以随时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而不用承担任何赔偿,因为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合同。
同时,灵活用工还提现在合同期限上。按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已经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或满足其他条件后,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劳务派遣就不一样了,无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多少年,都无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与用人单位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雇佣关系。
2.降低用工成本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可以降低劳动成本。从企业准备招一个员工开始,即产生了招聘成本,员工入职之后,除工资外,还有管理成本、社保、福利等一系列成本,而劳务派遣就不一样了,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只需要把要求提供给劳务派遣公司,企业只需要支出一笔劳务费,其他全部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做。
3.降低用工风险
关于用工风险先分享一个小故事:
小A在2016年6月与一家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派遣公司将小A外派到某单位工作,工作期间,小A的工资、奖金等所有费用皆由派遣公司发放。在2019年6月,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的关于小A的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将小A退回派遣公司。2019年7月,派遣单位与小A解除合同,理由为劳动合同到期。合同解除了,但是小A的赔偿金并没有拿到,小A多次沟通无果后,将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告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仲裁,由派遣单位向小A支付赔偿金,原因为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服务协议》中约定,由派遣公司承担因劳动关系解除而支付劳动者的赔偿金。
由以上故事可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只需要专心搞好生产经营即可,与派遣工之间不会产生纠纷。
劳务派遣的劣势
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劳务派遣也不例外,劣势更多的是针对劳动者,而对于用工企业来说劣势可以忽略不计。
1.同工不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残疾、区域等差别,只要能以不同方式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即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虽然劳动法规定要“同工同酬”,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从来都是同工不同酬。首先同工就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更何谈后面的同酬?因为劳动者的合同关系在派遣单位而非用人单位,无法享受用人单位的福利,如补充医疗保险、节日福利等,而且在实际中,不仅福利,大多数的派遣工工资也要低于用人单位的正式工。
2.无归属感
“业内存兄弟,公司一家人”,这个一家人指的是正式工,可不包括派遣工。派遣工在用人单位就是“二等员工”,除各种福利与你无缘外,正式员工也很少拿派遣工当兄弟的,在正式工眼里,你就是个干活的,遇到脏活累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
3.无发展空间
第三个劣势就是无发展空间。派遣工做的都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非创造性的简单重复劳动。这对于派遣工的职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因为工作经验没有价值。同时派遣工如果想转为正式工也是非常非常困难的。
总结
劳务派遣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用工形式,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弊端,但是这是一个买方市场,劳动者作为卖方出卖劳动力,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作为买方购买劳动力,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会一直存在。
Q4:劳务派遣和劳务工有什么不同
劳动权益在劳务派遣时有明确的归定,劳动派遣单位与劳动用人单位有一份用工协议,你是不必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如果劳动派遣单位没有与劳动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话,你就只能是与劳动用人单位签订临时工劳务合同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所有权益的保证都是劳动用人单位,因为你所谓的劳务派遣只是一个形式而非真正的派遣。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只是帮劳动用人单位找人,而非承包了劳动用人单位一个什么具体的工作而派人去完成。
Q5:为什么现在很多工作都是劳务派遣?通过劳务派遣有什么好处?
通过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可以规避风险,劳务工属第三方的人,跟单位没关系。有苦活脏活累活都可以全部给他们干,而且工资还非常低。用工单位都非常喜欢这种用工方式。下任务下指标的时候可以随便乱下,甚至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可以下达给他们,反正他们也是敢怒不敢言。谁敢稍微有点意见,马上开除。有事情有任务的时候,我们是一个集体,要求他们必须要有主人翁意识。有好处有福利的时候,他们又不是我们单位的人,是派遣制嘛。如果再遇上什么安全事故的时候,我们可以推得一干二净,因为他们真的是跟我们用工单位没关系。另外,伟大的劳务派遣制度还养活了一大批中介机构,一大批劳务派遣公司。这些公司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公司,随便租一个办公室,招一到两个员工就可以开张了。每个月一个派遣工头上抽50-100的管理费,就可以不劳而获的尸位素餐了。还有一些公司,为了规避劳动法,实行自我派遣,连劳务公司都是自家成立的。
劳务派遣制属一个怪胎,中国特有的一个怪胎。在中国,如果不小心成了一名劳务派遣工或者外包工,表示你的生活,你的人生,已经坠落于社会的最底层了。(当然也不能以偏概全,有些单位对外包工和劳务派遣工还是挺不错的,但是很少有这种公司单位)。
说不完劳务派遣制的坏处,真的是罄竹难书。字字血,声声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