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待遇和正式工待遇不一样(劳务派遣与非劳务派遣工所享受的待遇相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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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1、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3、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主要是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从事同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与非派遣...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1、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3、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主要是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从事同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与非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适用相同的工资福利制度。用工单位无同类非派遣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或所在行业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4、提供条件,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用工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5、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劳务费用,并应当在支付凭证上予以注明。
6、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应当协助派遣单位做好工伤认定申报工作。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Q2:关于劳务派遣员工待遇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部分特别明确一点,就是派遣工与正式用工同工同酬,即相同工作岗位、相同工作条件应当具有相同待遇。凭我的判断,您能连续以派遣工的方式工作11年,显然,您的工作岗位不是临时性、一般性和可替代性,单位对您施行的是违法的劳务派遣。
我个人认为您是完全可以要回工资差额的
非强制,这个可以与用工单位协商。劳务派遣员工就应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表现好的如果员工愿意并且企业愿意转正式合同工的,就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能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了。
Q3:劳务派遣与非劳务派遣工所享受的待遇相同吗?
当然是不同的,劳务派遣相当于临时工,
同工不同酬,而且从法律上来说是劳务
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非劳务派遣享受
工作公司的员工待遇,是工作公司的一
员,工资有公司发。
Q4:央企外聘人员劳务派遣的待遇
国家电网公司劳务派遣工:
在国网公司从事的最多的岗位是司机。目前,国网公司已经没有正式职工,从事司机这个岗位。
劳务派遣工每月的工资待遇在3000块钱以内,2500块钱以上,有五险,部分单位还提供每月600元的伙食补助和金额不等的差旅补助。
Q5:请问劳务派遣员工应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你可以和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因为劳动法规定 第一,同工同酬的权利是劳动者的宪法权利,必须贯彻执行。第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有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应大体相同;无同类岗位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也就是签订合同后,按照正式工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保,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对休假之类的也需按照正式工一样执行的
你不要指望太高,法律是用来应付外面舆论的,不是用来安慰你的,不然为什么同一个单位用工还搞什么派遣,目的就是为了转移风险,隆低成本。那些福利说白了要看领导高兴给,不然,你要福利可以,我不要你上班,你能怎么样。
你说的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也是目前派遣制员工大多数都面对的。 应该包含的福利有: 1.保险 2.公积金 3.年假 4.防暑降温费 5.采暖费 6.年终奖、补贴、加班等其他。
劳务派遣的务工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并应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当体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社保)等待遇。你做事的单位要付劳务费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给你发工资、上社会保险。因此,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而不是你做事的单位,你不能向你做事的单位要求“同工同酬”。 (看一下国家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部分)
要看你去那个地方工作了。有的地方条件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