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区别(怎么区分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对劳务外包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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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么区别劳务外包还是劳务派遣
史鹏律师:你好,根据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工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即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针对劳动者来说的,劳务外包是针对用工者来说的,只是站的角度不同而已,本质没有仁和区别的
Q2:是劳务外包还是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是跟用人单位签合同,你只是代理招聘等一些业务,劳务派遣是跟你所在的人力资源公司签合同,然后只是把人员派到对方企业工作而已。这个是最大区别
这是两个概念,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是不用签定劳务外包合同的。
Q3: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哪个更好?
对职工而言,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和劳务外包方式,通常是不得已的选择。
对职工而言,就业的优先选择方式是与就业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就业单位的合同工,这就是人们口中的“正式工”,因为只有单位的所谓正式工,才能实实在在地享受单位的所有福利待遇。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和劳务外包方式的,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与“正式工”同岗同薪同待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多数企业根本不会按此操作。如果说劳务派遣在《劳动合同法》中还有一席之地,派遣人员较真的话,还可以对实际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申请仲裁要求补偿和赔偿,那么劳务外包人员是连这样的资格也没有的,因为劳务派遣好歹还可归为劳动关系一类,劳务外包事实上根本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约束的范畴,劳务外包合同的实质已变成经济类商业合同,就像小包工头外包土石方一样。
对许多人而言,选择劳务派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就业方式,是不得已的选择,现在找工作难,找一份称心的好工作更难。选择上述两种方式就业的人员大体分三类,一类是一些比较好的单位,一些关系户人员希望进入,但这些单位控编很严,没有编制,只能暂时以劳务派遣身份进入,希望等待时机再寻求转“正”。二类是学历低、年龄大或没有一技之长的,通过自己很难找到合适的就业单位,所以借助于劳务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的方式寻找工作。第三类一些用工单位单方面的要求,一些就业人员为了进入这些单位只能屈就。
对单位而言,有不得已,也有管理的需要。
一些单位采用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是不得已而为之。很多人都知道,要成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必须有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编制和身份,而现在要取得这样的身份主要通过考的方式,进人非常困难;国有企业过去进入相对放得要松一些,但近几年越收越紧,国企管理的上级单位对人员和工资都采用了总额控制,所以要进一个人也非常不易,比如笔者所在地区国有企业要进一个人,必须坚持“退二进一”的原则,层层审批到区领导那一层,然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以,如果这些单位因工作需要用人,只能选择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方式。
综上所述,我认为,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求职者还是不要走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这条路,如果走上这条路,你会深深体味到什么叫“二等公民”和“三等公民”的滋味,至于这滋味,已有回答者较为生动的展示了,我就不再重复描述了。
Q4:对于普通员工而言,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哪个更好?
你这个问题就像“店小二问你,你加一个卤蛋还是两个?”其实,我根本不想吃卤蛋。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不是二选一的问题,而是两个都不要选。但凡你能找到正式工单位就不要选劳务制。如果你实在没有选择了,优先选正规大企业的劳务派遣,作为过渡性工作。实在没有门路了,临时做做劳务外包,有机会还是跳槽吧。
第一,许多职场小白,傻傻地分不清正式工、劳务工、外包工,先举例讲清楚。
比如,有个加油站,20个人,一个站长、一个会计(兼统计)、18个加油员。
站长是管理人员,会计是关键主体岗位,这两个岗位一般用正式工。没有关系,当地人还不好进去。
18个加油工,就是三班倒干活的人,一般都是劳务工(劳务派遣制员工)。其他,他们也是合同工,只是与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不是与加油站(所在的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俗称“劳务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劳务工就是外人,不是自己人。对劳务公司来说,劳务工是它的自己人,但它又不管,只想赚人头费。
2015年,针对企业大量违规使用劳务工的情况,出台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制的通知,要求在2017年1月1日前整改完毕。主要有两点:劳务工用工量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的10%;劳务工只能安排在三性岗位(辅助、临时、替代),加油员属于三性岗位。
这个加油站的劳务工使用的量超过了10%,按照规定,要转为合同制。但是企业不想转合同制啊,根本原因就是劳务工便宜,人工成本大约只有正式工的三分之一。于是,企业把加油站的加油服务业务作为一个业务包,整体承包给外包公司,于是这18个人重新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业务外包工。说实话,换汤不换药,还不如劳务工好听呢。
第二,清醒地认识正式工、劳务工、外包工的区别,你就不会傻白甜地乱选择了。
有些企业发海报很“勾人”:劳务派遣、业务外包,执行同工同酬,就是叫法不一样,其他都一样。或者,招聘的时候,不说是什么员工。签协议的时候再说,亲,跟你签劳务派遣协议呦,什么都一样呦,工资比正式工还高呦。
正式工(准确叫法是合同制员工),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比如,企业要履行各种法定义务,五险一金、教育培训、福利待遇、文化活动等等。
劳务工(准确叫法是劳务派遣制员工),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虽然他是劳务公司的合同工,但是劳务公司基本都是皮包公司,能省钱就省钱,有的不给你上社保,有的是最低标准上社保,有的是偷工减料上社保。比如,只上三险。公积金,想都不要想,大多数劳务公司不给交。企业年金,门都没有了。
业务外包工,与业务外包公司签劳动合同,这个地位就更低了。人,就是一项业务。比如,加油站的18个员工,不是“人员”,而是一项加油“业务包”。与劳务派遣工还低一档次,劳务派遣制员工毕竟还是劳务公司派驻到企业工作的“人员”,业务外包工对用人企业来说,只是一个“业务包”里的构成项目而已。薪酬福利,就更低了。
第三,如果你选了劳务工和外包工,没有归属感,缺乏长期职业发展。
有些企业还会宣传:亲,只要你好好干,干几年,就转成正式工了。亲,你好好表现,优秀的就转成正式工了。
这个机会有是有,但门缝很狭窄。用人企业的心思,你要明白,他们用劳务工、外包工的目的,就是省钱啊,否则,他们既然用人,为何不直接招合同制员工呢。这个逻辑,你想明白了,根源就想清楚了。
劳务工与外包工,薪酬福利一般是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应该有的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福利,不是强制规定,都不会给你上的。薪酬福利的差距,还不算拔凉拔凉的,真正拔凉拔凉的是身份之间的差距。
劳务工和外包工,不是企业的“自己人”,啥好事都躲着你。就像古代的“长工”,在你家里做事,但不是你家人,吃饭都不让你上桌的。企业发福利,都是悄悄躲着你,生怕你看见,因为没有你的。被你看见,害怕影响你的积极性。
这就是一个专业名词,叫做“归属感”。对了,就是没有归属感,你不是企业的人,劳务公司和外包公司也不管你,你就是一个在企业打工的“空中人”,没有根,不能落地,没有归属感。
没有职业的长期稳定性和职业发展空间。企业里用人,从初级工开始培养,一直到技能大师;从助理工程师培养,一直到首席专家。可是,劳务工、外包工,谁来培养?企业认为你不是他的人,不愿意培养。劳务公司不想培养,也没能力培养,因为没有钱。
最后的结论。
尽管劳务派遣制和业务外包制员工,也是一种用工模式,原来是合同制员工的补充形式,现在被企业大量使用,这是深深的无奈。企业毕竟是以赚钱为根本目的的。劳务工和业务外包工,对企业来说,毕竟是“外人”,在薪酬、福利、待遇、培养、发展等方面,另眼相待。所以,但凡你有其他选择,就不要选劳务和外包制。
Q5:怎么区分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对劳务外包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限制
1劳务外包属具备劳务资质单位劳务行为,劳务派遣属具备劳务派遣资质派遣个人劳务问题。
2劳务外包属建筑业企业普遍存在现象,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明确建筑劳务企业因当具备相应劳务资质。可承接总包、分包一切劳务且不需业主同意。
3劳务承包单位因当根据对应施工难度配备相应安全员。劳务资质不可承接整个非纯劳务施工项目。
由此可见,劳务外包是企业行为,劳务派遣是个人和派遣单位及施工单位的三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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