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陈某取得劳务报酬67800元,问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题))
内容导航:
Q1:陈某取得劳务报酬67800元,问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题)
劳务报酬适应税率20%;免税额是800元;
所以67800-800=67000;
纳税额 67000*20%=13400元。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80000*(1-20%)*40%-7000=18600元
Q2:扣税问题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现行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方法:1.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2.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据此计算应扣税140元。
6月30日通过的个税修改方案未提及劳务报酬的修改,需要等待具体实施条例。
你好,个人所得税是5000起征的,1500还达不到征收的标准的。
1、首先作为保险公司的员工,不可能存在营业税!!!!工资条上的175.44元营业税是不可能存在的!
2、其次你是一月份的工资,新的个人所得税还没有实施!故你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应该有这么多!
3、你应该缴纳的税款只有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税款金额为:(3189.84-1600)*10%-25=133.984元!
补充:昨天回去又查了相关资料,如果您不是保险公司的雇员,而只是保险营销员,确实可能存在营业税,具体如下:
1、根据国税函4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你不是保险公司的雇员,而只是保险营销员,就要按劳务报酬来算而不是按工薪所得来计算,具体依据是保险业营销员每月取得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营业税及附加为3189.84*5.5%=175.44
余额就是3189.84-175.44=3014.4
可扣除营销费用为3014.4*25%=753.6
就是3189.84-175.44-753.6=2260.8
按劳务报酬所得低于4000元减除800费用,高于4000以上减除20%
应纳税所得额为2260.8-800=1460.8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460.8*20%=292.16元
你被扣的税款就是165+262.25=427.25元
注:减除的营销费用比例,各省自已规定(最高的就是25%),故可能与您公司计算有出入,
0.6是什么意思?
实际应缴(1500-800)*20%=140元
首先要看你的报酬所得 4000以内 先用收入-800
如果是4000以上 就用4000*(1-20)
这样算出来的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在根据所得额去乘以对应的税率就可以
所以你计算的时候应该是(1500-800)*20%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Q3: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从多少钱开始必须交
工资没达到扣税标准,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建议你去财务问问怎么回事
工资、薪金所得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0-2000=98000元
速算法计算的个人所得税=98000*40%-10375=28825元;
比较明细的算法是这样子的:
=500*0.05+1500*0.1+3000*0.15+15000*0.2+20000*0.25+20000*0.3+20000*0.35+18000*0.4
=25+150+450+3000+5000+6000+7000+7200
=28825元
不超过500元的=(2500-2000)*0.05=500*0.05=25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4500-2000-500)*0.1=1500*0.1=150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7000-2000-500-1500)*0.15=3000*0.15=450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2000-2000-500-1500-3000)=15000*0.2=3000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420000-2000-500-1500-3000-15000)*0.25=20000*0.25=5000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62000-2000-500-1500-3000-15000-20000)*0.3=20000*0.3=6000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82000-2000-500-1500-3000-15000-20000-20000)*0.35=20000*0.35=7000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100000-2000-500-1500-3000-15000-20000-20000-20000)=18000*0.4=7200
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加成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的加征办法是: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之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应纳税额加征十成。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100000元×20%=80000元
基本应纳税额=80000元×20%=16000元
超过20000至50000元部分应加成征收税额=(80000元-20000元-50000元)×20% ×50%=30000元×20%×50% =3000元
超过50000元部分应加成征收税额=(80000元-50000元)×20%=30000×20%=6000元
应纳税额合计=16000元+3000元+6000=25000元
以上是具体的计算过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Q4:劳务报酬缴纳个税是要扣除增值税以及城建税什么的吗
劳务报酬缴纳个税当然要扣除已经交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个人的劳务报酬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交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附加、个人所得税。
工资性的报酬,超过规定免税额度,只交纳个税。
增值税1般纳税人也要交纳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的.1般是增值税的7%(城建税)和3%(教育附加税)
Q5:劳务报酬48000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9520元的税 扣除48000*0.2=9600 余额48000-9600=38400 税额38400*0.3-2000=9520
应交税金=(48000*(1-20%))*30%-2000=9520元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二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三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