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税率到底是多少(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0.012麽,哪位大神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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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费税率
四千元以上的,适用的即为工资,你是该企业的员工,签个劳动合同就可以免税了 另外,从理论上来说,薪金所得,如果不严格的话,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也就是在一段时间内、劳务报酬所得,那你再找上7个人,楼上的好像有些不对,而是短期的劳动合同,但是,是可以免税的,不知道你那里对劳动合同这块监管是否严格,而你引用的税率又是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的,在2000块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四,只要是大于等于4个人,就是你这12000要交税。 劳务报酬所得,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即15000*0,得找上96个人才能完全免税。800块是适用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这一块。 12000*0、稿酬所得.8=12000,那么就可以少交税了。,人越多交税越少,有误导别人之嫌哦.2=2400块 即你要交2400块的个人所得税,那么,即这钱就是你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我帮你算了下。,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如果你跟该企业如果签订的不是承包合同,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至于1个人还是多个人,减除费用八百元
Q2:劳务发票税率
一、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
1、去税务局开个人劳务发票,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不足4000元的,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扣减20%的免征额。
2、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以个体工商户、劳务公司的名义开劳务费发票,则缴纳营业税带附征是5.65%,
具体为: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金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2%
水利基金=营业税金额×1%
劳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开劳务发票,需按5%营业税税率纳税,如果属于在地税局窗口代开,还需要随证1%-2%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营业税的月起征点为2万元,如果正常纳税户月营业额达不到2万元,免征营业税。
Q3: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0.012麽,哪位大神解答一下,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不知你的1.2%是怎么来的?即使按20%扣除后再交20%的税,综合税率也是80%*20%=16%
没有这个,劳务报酬20%,30%,40%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4:个人劳务费去税务局开票 税点是多少税
应该是税率20%。
但不足4000元的,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扣减20%的免征额。如果按照个体工商户来开劳务发票,则缴纳营业税带附征是5.65%,个人所得税2%。
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我也是从智库达人里偶然看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即23000*0.8=18400,即这钱就是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你这18400要交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8400*0.2=3680元
即你要交3680元的个人所得税。
Q5:劳务报酬的税率是多少
1、劳务报酬 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 扣除800后20%计算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乘以(1-20%)乘以20%;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乘以(1-20)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4、“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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