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员派遣时效性方案(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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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天下最难懂的语言,不是阿拉伯语,而是中国的劳资文件语言。什么是劳务派遣?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劳务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工是劳务公司的员工。然后,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费结算协议,让劳务公司把劳务工派驻到用人单位工作。
还看不懂?那么,再通俗一点翻译:我是用人单位,我想招10个员工,但不想与他们签劳动合同,不想让他们成为我的人。就找一个劳务公司(劳务中介),按照每人工资3000元价格给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劳务公司招了10个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2500元。然后,让这10个人到我单位干活,听从我的指挥考核,主要干一些杂活粗活(就像雇佣工一样)。
我(用人单位)和这10个人是什么关系呢?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不是人事关系,不是我的人,我不需要给他们福利,他们与我的员工待遇差距很大。我心情好的时候,可以给他们发一箱苹果。他们出了事,交给劳务公司来处理,因为不是我的人,我也无权处理,我不再为这10个人操心,省心省力。
这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有这个概念,真正发展起来是2000年以后,国有企业迅速发展,需要大量一线操作人员,比如,银行的柜员,电力的电工,石油的作业工,通讯的营业员、加油站的加油工,各大写字楼的保洁、保安,等等。这些职业,累苦脏烦,技能含量低,可替代性强。如果招正式工,工资高,还不能辞退,员工队伍成为一池死水。所以,各大企业大量引入劳务工。
这里面还有两个客观原因,国企的定员和工资定额制度,上级管理定员指标和工资总额指标,企业需要人,没有定员和工资,那就没有饭吃。如果让企业招正式工,那么定员和工资成本都是无限膨胀。所以,引入劳务工,取得了两个突破,一是不占定员指标(上述:人是劳务公司的人),二是不占工资指标(上述:用人单位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不是工资)。
这项制度,本意是解决企业发展、创造就业的创新政策,国家的本意是好的,但是在企业执行层面,就大量向有利自己的方面执行。比如,国家的好意是创造就业,但一些企业把自己的子女通过劳务工招进来,安置在管理岗位(坐办公室、吹空调),而让其他劳务工去干粗活脏活。正式工不干活,指挥劳务工干活。同一个屋檐下,劳务工工资只有正式工一半。什么福利、培训、提拔等发展,都没有劳务工的份。
这就是引发了“劳务工是二等员工”的矛盾,在你家里打工,却不是你家的人,没有归属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没有职业发展的规划。然而劳务公司,刚才说了,更像一个中介公司,它没有设备、没有厂房、没有培训机构,也就是“转卖一下人头数”而已,对劳务工基本也不培训、也不发展。劳务工是劳务公司的人,但当他们是外人。在用人单位干活,也当他们是外人。成为“两头不管”,这是矛盾的根本点。
值得稍稍欣慰的是,国家为了解决劳务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2016年开始清理整顿劳务派遣制度。比如,规定劳务工用量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用工总量的10%,且只能安排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岗位上,也就是国家的良苦用心是好的,是督促企业把原来的不规范使用的劳务工,转为合同制员工。但是,不少无良企业,又开始歪嘴和尚念歪经了。
Q2:什么是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 一是社会保险待遇。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成为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到劳务公司再就业后,劳务公司必须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低于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冬季停工期间,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是住房公积金待遇。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同一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同工龄的职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企业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职工本人应发工资,缴费比例不得低于工资基数各5%的最低标准。本市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将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退还给了本人的,这次实现再就业后,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重新为每个再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Q3:劳务派遣是啥意思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市直有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在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的一种用工方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排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特点:
1、实际用人单位只负责对派遣员工的使用和使用中的岗位管理,原则上不负责任何人事管理。
2、实际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双方签定派遣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约定被派遣员工的权益和保障。
3、用人单位不和派遣员工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派遣员工的通用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绩效考核等日常的HR管理。
4、被派遣员工是派遣单位聘用的员工,派遣单位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派遣单位通过向实际用人单位收取包括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福利、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Q4:劳务派遣是怎么回事呀?
劳务派遣,从你个人来说:你与二个单位发生关系。一个单位与你有劳动关系,签有劳动合同,发工资,办社保,但你不在该单位出卖劳动力(法律上叫用人单位);另一个单位是使用你的劳动力,管理你但和你没有劳动关系,只给你发加班费及一些福利等(法律上叫用工单位)。这二个单位之间会有个劳动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会收取用工单位的管理费做为派遣你们的利润。 劳务派遣一般只用在一些单位不想承担人员的社保等及规避一些用人方面的限制,在一些临时性的,辅助性的岗位上使用派遣工,但这里要注意,劳动合同不少于二年,而且在没事做的时候,用人单位也要给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工资。
Q5:劳务派遣工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派遣工。派遣工和派遣公司签合同,之后被派遣公司派到工作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首先,正式工的档案在工作单位,即他的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和单位签劳动合同。派遣工的档案在派遣公司,即你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在工作单位上班而已。其次,派遣工的待遇比正式工要低很多,很多派遣工连正式工工资的一半都拿不到。 社保和公积金是有的,这是强 制的,可以放心。至于生活保障,我上面说了,派遣工的待遇很差(当然不排除有好心的单位可以多发点)。如果你在本地上班,和父母住一起,那还可以将将满足你的基本需求,如果你需要租房、找对象,柴米油盐酱酱醋茶水电费都需要你负担,那基本上建议你定期向家里申请资金上的支持....... 至于具体让你做什么,怎么个做法,这个要根据你的具体岗位来布置任务,也要看合同怎么写。干一辈子不大可能,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工只能存在于临时的、可替代的岗位。单位也不会让你干一辈子,因为到时候根据劳动合同法你要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此一来就违背了单位雇佣派遣工是为了节省劳动成本的初衷。另外也不建议你干派遣太久。除非你实在找不到工作,否则不建议干派遣,即便干,最多3年内一定要跳槽。干久了不仅对你的经济状况有影响,由此衍生的一系列影响都是很大的。
意思是你和一家劳务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他派遣你去别的用人单位工作,但是你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务关系,你只和劳务公司有劳务关系,你不管到哪工作了,都是属于劳务公司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