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务合同辞退补偿?在厂里工作了一个月签劳动合同的当天被辞退有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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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签合同被辞退我们如何要回补偿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一经录用,用人单位非依法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是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符合录用条件,你的公司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又以“工作没什么起色”为借口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与你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其足额支付你工资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协商不成,你还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去申请劳动仲裁。政府机构会先和企业协商,无果则再上法庭。
去劳动局去告老板.要求赔偿。
Q2:被公司忽悠签订劳务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被公司忽悠签订劳务合同,被辞退,没有补偿。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劳动报酬,被辞退时没有经济补偿。属于劳动关系的应签订劳动合同,被无理由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承担支付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地位;
3、雇主的义务不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上述内容;
4、调整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而劳动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
5、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6、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除仲裁终局的案件以外,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Q3:在厂里工作了一个月签劳动合同的当天被辞退有补偿吗?谢谢
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无故辞退你的赔偿,以及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赔偿,还可以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你目前要搜集和你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的证据。
Q4: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要赔偿吗?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你首先必须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按规定协议中有岗位、工资、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 2、用工单位无故辞退你,属于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即违约退回到派遣单位,甚至造成劳动合同终止,应该赔偿的所有费用应当按“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方承担。 3、“劳务派遣协议”违约及责任追究,你不用管,你只须关注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也应该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你可以就用工单位违约辞退为由,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要求支付有关补偿费用。 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劳动仲裁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仲裁申请的“被申请人”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可作为应负连带责任的第二被申请人参与仲裁,也必须执行裁决书裁定的意见。 6、你的仲裁申请和法律依据充分,仲裁程序合法,应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一定能拿到,最后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如果还带劳动合同期间,那肯定应该赔偿。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那也要看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龄,如果工龄时间较长,那肯定应该赔偿,如果工龄较短,赔偿不赔偿就不一定了。
用工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派遣制员工。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5:合同劳务工被厂方开除是否该赔偿
劳动合同一般有补偿。
劳务合同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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