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伙企业账务?普通合伙企业以劳务出资利润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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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在公司中,若以劳务出资的合伙人如何清偿债务
在公司中不能以劳务出资,以劳务出资的视为未出资
现在你不用考滤,以后大了,会有税务所的人找上门.
Q2:甲乙双方口头约定:''甲岀资金,乙岀劳务;合伙承租某企业厂房从事加工业''。在建设生产设施过程中,
租赁合同和企业垫付出资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互不影响。
关于垫付资金,属于某企业支付给甲乙合伙企业的借款,对于企业债务,甲乙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甲乙均有责任还款。至于甲乙内部如何分担,则按照甲出资金乙出劳务的约定分配债务。
不可以。
不可以
这些都有书面文件或借条等证据吗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3:两个法律问题:一,个人合伙能以劳务出资吗?二,动产或不动产共有关系约定不明确的,按哪一种共有关系认定?
你好,个人合伙可以以劳务出资。共有关系不明确的,以按份共有处理。
Q4: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合伙企业允许以劳务出资,这是合伙企业法规定的
合伙一般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不设立合伙企业的合伙,一种是设立合伙企业的合伙。
此两种形式的合伙均可以劳务出资,但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48条规定:
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
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
资比例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法,具体规定可以看"合伙企业法"
如果是公司,不可以以劳务出资
如果是合伙企业,可以
(1)不合理的地方有1 “口头协议”在法律上不可以充当证物,没有正式的合同是不产生法律效应的。2 乙以房屋出资,但不办理房屋转移手续这也是不合法的,因为在这房子成为了三个人的公司的时候,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不办理相关转移手续这房子在法律上还是属于私人财产,如果其他人要使用则应向屋主缴纳相关的租税。3 丁既然加入企业就有相关义务来承当公司的盈亏,虽然是他来之前的欠款,但是作为企业的合伙人你也必须承担费用。
(2)不可以,作为一个公司来说股份的持有者才是有限合伙人,丙如果想要成为合伙人就要向甲或乙购买股份或者是要求甲和乙重新分配股份分给自己相应的股份,因为是三人合资成立的企业
我也是刚刚才接触正规的法学教育,如果有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Q5:普通合伙企业以劳务出资利润怎样分配
是的,有协议的按协议,没有协议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比例,即将劳资折合成资金比例然后按这个比例劳分配。
1、按照普通合伙企业协议;
2、没有协议的,按约定;
3、没有约定的,按比例,即将劳资折合成资金比例然后按这个比例劳分配。 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1、合伙协议绝对不能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是的,有协议的按协议,没有协议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比例,即将劳资折合成资金比例然后按这个比例劳分配。
我的答案绝对正确,本人是专业律师,请楼主放心。楼上那位盗用我的答案!特修改此答案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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